【热点纵论】
10月11日,《观澜湖2006胡润百富榜》揭晓。年年岁岁排行榜,岁岁年年骂声响。百富榜刚一面世,质疑声接踵而至:“多少不义之财啊!!!”“钱来得干净吗?压榨了多少我们的剩余劳动力……”这种骂战在意料之中,我所关注的是,在百富榜的光环下,利益集团这个名词应该越来越为我们熟知。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文瀚曾指出,对侵害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和谐的“特殊利益集团”要保持高度警惕。何为特殊利益集团?首当其冲的是电力、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此外,特殊利益集团还应包括一些民营企业家争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利用人大与政协这两大政治舞台,来声张、谋取其利益……
和谐社会不允许狭隘排他的“特殊利益集团”衍生。但必须承认的是,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的发育和利益的分化,我国已经形成了不同的利益主体,业已进入了集团性利益博弈的时代。但只要他们不以非法手段牟利,那就无可厚非。笔者倒以为,比唾骂富豪榜更急迫的是关注那些更令人不齿的特殊利益集团,比如,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利益法定化、部门利益国家化等现象,以及那些面对炮轰依然我行我素的垄断行业。当然,更重要的是如何帮助弱势者形成利益集团。
其实利益集团本身是一个中性词,关键是利益集团不能只由富豪和一些垄断行业组成。学者刘军宁说,“帮助弱势群体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鼓励他们组织起来,结成利益集团。”弱势群体之所以没有话语权,正在于他们没有形成利益集团,无法表达利益诉求。在当前,已经形成利益集团的群体大都是强势群体,弱势群体无法与他们“同台竞艺”,因为缺少利益博弈的制度安排。
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含义是形成一种均衡的利益格局。但这并不是要削弱合法的利益集团,而是要促使不同群体齐头并进、共谋发展,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济。既然弱势群体在国家的政治构架中缺少利益代表,那就应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免得利益格局进一步失衡。
(石朝云 安徽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