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丁岚)一名17岁的南京男孩,爱上了同校一名16岁的女孩,他们不顾双方家长的坚决反对而同居。离家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男孩为解“燃眉之急”,竟骗取别人手机卖钱。近日,他被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陈清(化名)是南京一家技校的学生,今年3月起,他喜欢上了同校女孩汪莉(化名),两人后来向双方家长通报了恋情,结果遭到强烈反对。两人商议后,决定不理睬双方父母的“棒打鸳鸯”,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捍卫爱情”。今年5月底,两人在秦淮区长干桥一带租房同居,起初就靠陈清从家里拿出来的1500元生活。
交了房租,添点简单的生活用品,两人身边就没什么钱了,更要命的是汪莉此时怀孕了。为了堕胎,汪莉只好硬着头皮打电话向父母要钱,但父母粗暴地挂断电话,根本不听她的任何解释。而陈清的父母在得知此事后,态度非常坚决:“我们早已没有你这个儿子了,你的事与我们无关。”此后再也不接他的电话了。为了急于筹钱,好让汪莉能在假期里做手术,陈清竟想出了一个歪招。
今年7月12日晚上9时许,陈清在鼓楼电信大楼前招手上了一辆出租车,一上车就让司机往栖霞开。当车开至中央门长途汽车站附近时,陈清突然向司机提出借手机打一下,随后竟在等红灯时拉开车门就跑。第二天下午,陈清将这部手机卖了520元钱。此后,陈清又几次以帮人介绍工作等借口,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先后14次骗得他人手机14部(价值1.2万元),后销赃得款5200元。今年8月2日上午,当陈清再次作案时,被受害人发觉并及时报警。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陈清被捕后竟几次催问办案人员:“什么时候让我回去?我还要带我老婆去做手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