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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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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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拒绝扶贫是啥罪过?
吴梅花
  【今日视点】

  歌手晏菲、孙楠等发起“明星一起来”扶贫活动,活动组织者曾联系到范冰冰说明来意后,范当时以“现在正忙,以后再说”为由匆匆挂断电话,从此没有了下文。范冰冰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遭到了众多明星大腕和网民的口诛笔伐。

  (10月9日《重庆时报》)

  讨伐者的逻辑很简单,也很直接:你拒绝参加扶贫这样表现爱心的活动,就是对穷苦大众缺乏“感情”,就该挨骂。站在道德的高地之上,多难听的话似乎都充满了“正义感”的底气。

  中国的公众人物整体缺乏慈善心理,这一点不错,但就个案而言,参加公益活动一个最基本的特点就是“自愿”:自愿参加的权利,自愿不参加的权利。如果说范冰冰因为某种原因没有“一起来”,就要接受道德的谴责与口水的讨伐,这显然有些“舆论霸道”。

  我并不欣赏范冰冰的演技,因此也无意为其做个人辩护,我只是觉得,文明社会不应该是引导人人都成为圣人的社会,恰恰相反,文明的社会是尽量成为人人都活得自然而又自由的社会。

  有段时间,有人吵着要加强对富人财产与权利的保护,后来更多的人认为,真正需要保护的是困难群体的财产和权利。这样的争论显然是贫富悬殊情况下的异化品———无论富人穷人,无论强势弱势,正当的权利权益都应当被保护。退一步讲,既然大家都认为范冰冰是公众人物,那也就是说比一般人“牛”一点。但现在,这个公众人物都动辄可以以“莫须有”的罪名领受舆论的压力,那么其他人的正当权利又如何保护呢?

  从这个意义上讲,范冰冰的无端被口诛笔伐,并不是其个人的“委屈”,而是折射出我们群体认知的混乱。当前,大家都说要实现社会和谐,但中国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用学者孙立平的话说,当务之急是搞清楚低水平权益背后的混乱权利观念。不能狭隘地以为,今天社会最大的不和谐是贫富悬殊,因此,实现和谐不单是“更多地关注弱者权益”那么简单;更不能以为,为了实现困难群体的权益,就可以随意剥夺强势者的权益。

  只有强势、弱势群体在利益表达、权益争取、正常生活等方面的一切合法行为都能够得到充分保护,才不会在弥补阶层断裂的同时生出新的“断裂思维”。才能让更多的人,在自然生活的状态下,得到发展的和谐与和谐的发展。

  (毕书之 陕西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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