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联合
新闻公报(节选)
●双方同意,继续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的各项原则,妥善处理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问题,把中日关系推向更高层次。双方同意,努力构筑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
●双方认为,两国领导人之间的交往与对话对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日方邀请中国领导人访问日本,中方对此表示感谢,并原则同意。
●双方确认,为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应坚持对话协商,妥善解决有关分歧;加快东海问题磋商进程,坚持共同开发大方向,探讨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双方同意,在政治、经济、安全、社会、文化等领域促进各层次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