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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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0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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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车错过吉时 新郎要讨说法
律师认为交警已经尽到责任,维权恐难以得到支持
  结婚,本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对于江苏扬州的张先生来说,他的婚礼却因一场车祸蒙上了阴影。

  算命先生定吉期

  10月1日,张先生选择国庆节这一天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张先生的新娘王小姐是泰州人,他们在大学里相识,毕业后,王小姐随着张先生留在了扬州工作。经过六年多的相恋,张先生跟王小姐决定在2006年结婚。但婚礼放在哪一天,却让张先生的家人煞费苦心。

  “我父母都是农村人,做事情喜欢讨个吉利。”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父母为了选择这个大喜日子,特地请算命先生排了八字,把张先生跟王小姐的生辰拿了过去,算命先生经过一番推算后,给了几个日子让张先生的父母挑选,其中一个日子便是2006年农历八月初十,他们一看,农历八月初十正好是阳历的10月1日,亲朋好友都能赶得回来,便拍板定下了这个日子。而算命先生也是屡屡“告诫”,张先生跟王小姐在某个时辰上相克,必须在八月初十的下午两点之前把新娘迎进门,不然他们的婚姻不会太顺利。

  高速拥堵婚礼推迟

  10月1日上午9点多,张先生便坐上婚车,经过宁通高速公路,来到泰州迎娶新娘。中午草草地吃了饭,刚过12点,张先生便接王小姐上车回家了。宁早不宜迟,家里人都在翘首盼着呢。但是,上了宁通高速没多久,婚车却怎么也开不前了,原来前面发生车祸,车辆拥堵厉害,绵延的车队一眼望不到头。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前面的汽车才缓慢前行,等张先生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十分,过了“吉时”。为这事,张先生的妈妈不知道偷偷抹了多少眼泪。

  “虽然算命先生的话不当真,但结婚总得图个吉利,”张先生说,他们上高速公路的时候,车祸其实已经发生,交管部门为什么不能在入口处立个告示牌,告诉驾驶员前面的路况,好让驾驶员有个选择的余地,现在车辆一窝蜂地拥过去,耽误了驾驶员的事情不好,还容易造成追尾事故。为此,张先生咨询快报的律师,像他这种事情,能否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维权无法得到支持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宁通高速公路大队事故组的相关民警告诉记者,10月1日中午12:45,由于下雨路滑,宁通高速公路泰州往南京方向156公里处发生两辆大客车追尾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因为节日车流量比较大,道路拥堵严重,被堵的车辆绵延近10公里,直到下午1:30后,道路才清障完毕,被堵车辆得以通行。但针对张先生的疑问,这位民警认为,按照这起车祸的情况,他们没有必要发出警示,让后面的车辆注意绕道,因为这起事故并不复杂,也没造成人员伤亡,根据事故处理民警的经验判断,这起事故会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而且结果也是如此。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周结晶律师认为,车祸发生后,交管部门有义务通过一定手段,如电子告示牌等,告诉其他驾驶员前方的道路状况,甚至在一定时间段内关闭高速入口。但是,周结晶同时认为,张先生的维权要求是无法得到实现的,虽然他在交付了过路费后,应当得到便捷快速的行驶服务,但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对一些政府部门的相关义务没有进行强制性的规定,所以张先生的诉求将无法得到支持。而且因为10分钟就错过了算命先生挑选的所谓“良辰吉时”的说法,并没有科学根据,张先生据此而诉诸公堂的做法也不值得提倡。

  快报记者 朱俊骏

  实习生 秦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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