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难污染包头湖水
东航赔偿2140万元
“11·21”空难污染包头南海湖
□据新华社电(记者 李云平)经过多次协商,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与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就“11·21”空难所造成的水污染问题达成赔偿协议:东航向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赔偿2140万。
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MU5210客机在包头市刚刚起飞不久就发生爆炸,不仅导致55人遇难,还使南海湖受到严重污染。
据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负责人虞伟介绍,空难发生后,南海湖污染逐渐由水面向底泥扩散,由局部向整个湖面蔓延,南海公园从此全面停业。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最终作出结论:整个南海湖已受污染,需要修复湖区水生态系统,治理费用总计2140万元。对此方案,东方航空公司与南海公园管理处均表示认可,并于9月29日签订赔偿协议。
此前,鉴于空难造成南海公园停业,东方航空公司向南海公园管理处赔偿建筑损失、营业中断补偿费等总计11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