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0日下午2点半,青羊区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执法人员来到王家塘街13号新1号,发现肖桂秋与其丈夫经营的袁肖鲜肉店出摊占道经营蔬菜和肉类。因不服执法人员暂扣有关货品的决定,肖桂秋将一桶尿泼在执法人员身上,造成其全身湿透,眼睛熏得睁不开,无法继续依法执行职务。
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