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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1日上午8时40分许,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一名身穿灰色西服的中年男子被带下了警车,押往法庭。面对众多照相机、摄像机镜头,该男子双眼微闭,低头轻叹了一口气。这名男子就是曾经风光无限的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党组书记唐怀民,爱好书画文学的他被外界赞誉为“作家厅长”。在当县干部时,他曾经发誓要做一名清官,如今却因涉嫌非法收受33人190余万元以及近5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接受审判。
“作家厅长”
折射反腐新尴尬
[专家观点]
[蜕变过程]
唐怀民写得一手好字,书法曾被收入《盛世兴林》一书。爱好文学的他曾写过长篇小说《张果老外传》等作品,被外界赞誉为“作家厅长”。对于自己的巨额财产,唐怀民声称自己有很多作品发表,仅稿酬就有4万多元。为了宣传口子酒,他写了小说《张果老外传》,出版此书纯获利就有28万余元。
也许唐怀民确有文采,但如果他没有实权在手,还会有人抢着求其写书、题词吗?这种“润笔费”该如何界定,是合法收入还是涉嫌受贿?
曾荣获首届湖南省十佳律师、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的廖建华律师表示,我国目前并没有特别具体的法规界定“润笔费”,确实存在法律盲点。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将根据“润笔费”的数额与相关“市场行情”是否存在巨大的“落差”,判定是否存在受贿,但这个“度”的把握相当困难,也算是一种反腐新尴尬。因为缺乏具体法规的“支撑”,导致检察机关与法院成了绝对的“话语者”,同时对这种权利缺乏一种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据《法制周报》
法庭上仍官态十足
9月21日上午8时50分左右,身着深色西装、身材微胖、略显秃顶的唐怀民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引起了旁听席上的一阵躁动。随后,法警为唐怀民打开了手铐,其时唐怀民一直面无表情。据了解,他不久前刚从安徽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病愈出院。
庭审中,病愈后的唐怀民说话铿锵有力,思维比较清晰,仍然官态十足。当日,唐怀民的很多亲友前来旁听此案审理,当中午休庭唐怀民被带出法庭时,其亲友全部向法庭聚拢,情绪比较激动。倒是唐怀民比较沉稳,一边向亲友微笑,一边伸出戴着手铐的手和亲友打招呼。
种田出书挣了76万?
据公诉机关指控,唐怀民于1992年底到2005年,利用其担任淮北市市委常委、濉溪县委书记,淮北市委常委、副市长,安徽省农经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安徽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职务上的便利,在提拔使用干部、林业项目资金的审批发放等工作中,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量钱物。根据唐怀民及其妻子能说明来源的财产,除去其家庭现有财产及债权与支出部分,唐怀民对其家庭财产人民币43.6万余元、28178美元,5520英镑、2055欧元、11640港元、270澳门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但唐怀民对其巨额财产做了解释。其声称,自家有4亩土地,从1984年到2004年一直在种植水果和培育果树苗,该两项的收入总共可达近30万元。并且,自己在淮北市任副市长期间,还曾拍过一部电视剧和出过一本名叫《张果老外传》的书,大概收入30余万元。另外加上自己的稿费、工资利息等,合法收入有76万元。对于其他相关指控,唐怀民当庭表示不持任何异议。唐怀民还称,他的孩子在国外上学,为了给孩子攒学费,他生活很节俭。那些外币是出国考察时,考察团发的或自己兑换的。
庭审从上午8时多一直持续到下午6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被告席上的唐怀民依然“官态十足”
曾发誓要做一名清官
唐怀民现年52岁,研究生,高级经济师,落马前领导安徽省林业厅的全面工作。唐怀民曾先后担任中共安徽省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县委书记,副市长,安徽农经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安徽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唐怀民的仕途起始于淮北市濉溪县,当时不过是个普通的县干部,因写得一手好字,且爱好文学,经常向杂志、报刊投稿,是当地的一个“笔杆子”,美誉度相当高。由于唐工作认真,人缘不错,为官清廉,深得领导的赏识。上个世纪90年代初,唐怀民被选拔为濉溪县县委书记。曾发誓要做一名清官的唐,在得到实权后,“作风”却发生了一些质变。关于他好财的传言风行甚广。当地群众对他的家产数额曾有过诸多猜测,他被老百姓私下里称为“唐百万”,后来又被冠以“唐半城”的绰号。
从婉拒送礼到坦然收下
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在担任濉溪县县委书记期间,唐怀民开始利用职务之便收“好处费”。唐怀民的受贿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92年至1995年,当时他在濉溪县、淮北市任职。起初,一些人为了求唐怀民办事,送给其数千元“感谢费”,刚开始,自认“清廉”的唐还是婉拒,到后来送礼的人多了,便觉得收下也“不过如此”了。
用文学把腐败变堂皇
唐怀民在庭上自称,他一直爱好文学,并有很多作品发表,单稿酬就有4万多元。
“请他写书不过是个借口,别人是想借此变相送钱。”一名知情人介绍,虽然唐怀民的文笔不错,但绝对不是最好的,有关人员请其写书,不过是趁机送红包,让行贿与受贿变得冠冕堂皇,也让“清高”的唐的“文人情结”得以抒发。
在濉溪任职期间,唐还在老家种了父母的土地,但收益不大,但后来唐怀民竟称,自己开始种树苗每年收入在2万元左右,后来他改种水果,有时一年仅地里收入就有10来万元。在他调离濉溪之前,种地的总收入有30多万元。“如果这么容易卖水果发财,我们早就发了。”一名知情人介绍,这不过是唐受贿的托词。此后,当地村民给唐取了个“果王书记”的称号。
收钱帮老同学升官
由于工作能力强,政绩突出,1992年9月,唐怀民被任免为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县委书记,而在起诉书指控他的28起受贿事实中,就有13起发生在唐怀民这一任职阶段。给唐怀民送钱的人也涉及该县供电局、粮食局、县人大以及部分乡镇的领导。1992年底,时任濉溪县某镇镇长的赵某,是唐怀民的同学,登门拜访了唐怀民,走时留下了2000元人民币。1993年1月,在唐怀民的关照下,赵某被任命为该镇党委书记。
靠林业大肆收“好处费”
唐怀民担任省林业厅厅长期间,是其受贿的第二个阶段,受贿行径达到一个新的顶峰。期间,林业项目资金的审批发放“好处费”成了他主要的“收入来源”。全省包括淮南、宿州墉桥区等很多地方的林业局以及林业公司,都和唐怀民有此种经济交道。
自从唐身居要职后,受贿金额动辄十万、数十万。在1992年至1995年,唐怀民收得最少的一次是1000元。找他帮忙调动工作的,一般“上贡”2000元到1万余元不等,就能如愿以偿。而在1998至2005年间,随着唐怀民手中“退耕还林”、“林业治沙贴息贷款”等项目审批权限的扩大,唐怀民的胃口也越来越大,收受的贿赂款开始逐渐增多,甚至从一个人身上就可以“捞”几十万元。
“五话厅长”东窗事发
当上林业厅厅长后的唐,并未在政绩上搞“三把火”,反而做事“不温不火”,连开会都是用“套话”。2004年3月,安徽省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唐对其工作总结只用了五句话概括,事后有人称其为“五话厅长”。
2005年,因存在“经济问题”,唐被“双规”。2005年10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唐怀民的安徽省林业厅厅长职务。同月27日,唐怀民因严重违纪,被撤销政协第九届安徽省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