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反映:昨天,我乘出租车由中山门到新街口,路过钟山宾馆附近时,司机看见路边有人招手拦车,便停了下来。得知对方是去金陵饭店的,他问我介不介意跟人拼车。见我没有拒绝,便招呼那人上车。到达目的地后,他照着里程表上的价钱收了我的钱。这种拼车是否合法?我应该付多少钱?
记者调查:一位姓胡的司机告诉记者,他们最不愿意跑的地段就是新街口,因为常常堵车,影响他们的生意,所以他们便自己想办法“补偿”一下。
“一般乘客不太会计较,因为反正是顺路带人,对先上车的乘客没有太大影响。”胡师傅每次都会先征求车上乘客的意见,然后再带其他乘客。
回音:南京市客管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根据《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有关合乘的规定,在征得客人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这样“拼车”的。至于车费方面,根据南京市物价局的规定,先下车的乘客付车资的70%;后下车的人付合乘部分的70%,以及后半部分单独乘车时车资的全部。
快报社区记者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