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可能继续提高养老金
读者:我下个月就退休了,那我的养老金会跟着这次调整一起涨吗?
石雪飞:这次调整的对象是2006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因此你不在此次调整的范围之内。
读者:我到今年底退休,想问明年养老金还会调吗?
石雪飞:今年6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一次性部署了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南京今年一年共调整了两次养老金,2005年人均增加94元,该调整已在今年4月中旬全部到位,此次又公布了2006年度养老金调整政策。南京明年将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的政策,可能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读者:缴费年限和工龄有什么关系?我是钢铁企业退休职工,1992年开始交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到15年,但我的工龄有34年,请问涨养老金时按哪个计算?
石雪飞:缴费年限和工龄相关,但不完全一样。南京从1987年开始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1986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1987年以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所以,这次调整你可以按34年档次增加养老金。
读者:我是南京某企业的退休工人,解放前在教育岗位工作,单位在退休时只计算了解放后的工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还有我搞不懂“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石雪飞:每次养老金调整的时候都会涉及工龄计算的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本人可找自己的原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由单位将档案带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折算缴费年限为1991年底前职工从事井下、高温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折算的年限。
退职人员不享受“特调”
读者:我现在的退休金只有500多元,1978年退休时工龄不满10年,请问这次有个规定“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普遍增加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仍低于此次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每人每月最多可再增发30元”,我能否享受到?
石雪飞:不能。根据国务院1978年104号文规定,退休人员的条件是男的年满60周岁,女的年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工龄不满10年的属于退职人员,退职人员在这次调整中可加两部分钱:每月增加30元生活费和不满15年的75元缴费年限标准。但是在此次调整中,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的部分不包括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读者:“建国前老工人”有什么条件?这次能涨多少钱?
石雪飞:“建国前老工人”是指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此次调整,“建国前老工人”可增加165元(60元+105元)。
读者:前年事业单位改制后,现在我参加企业城镇职工保险,拿退休工资,问这次能否增加标准?
石雪飞:对事业单位改制中,有一部分人员比较复杂,当时规定,这部分人员转企业以后参加企业保险,部分改制单位的退休人员选择享受事业标准,对选择按事业标准的人员不在此次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内,因为文件规定比较明确,他不可能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两次调整。
因病提前退休也可调整
读者:病退人员与退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如何区分?我工龄24年9个月,目前领取定期生活费,那这次养老金如何调?
石雪飞:对于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批准,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属于退休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属于享受定期生活费人员。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此次先按普遍调整30元的标准增加,然后再和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挂钩,如该读者根据相关档次可再增加90元,总共增加120元。
读者:养老金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而我父亲上个月才去世,其间的养老金还补发吗,通过什么渠道?另外,是不是等养老金到账后再销户?
石雪飞:这部分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补发到原单位。养老金从今年7月一直补发到死亡当月。如果原单位不存在了,就补发到单位的托管部门。对于销户问题,可以按正常手续直接办理,销户并不影响养老金的补发。如果一味等待不及时办理销户手续,造成冒领养老金,如果冒领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属诈骗行为。
快报记者 项凤华
养老金上调,牵动着南京45.6万退休职工的心,原定昨天下午1:30开始的快报“生活南京”网站专家视频在线栏目,百名读者提前登录提问,快报96060热线更是热得烫手。就读者关心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办法,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石雪飞科长一一给予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