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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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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广告 昨晚开始拆除
吴宏
  □快报讯(记者 刘向红 吴宏)昨晚9点15分,随着南京市市容局负责人一声令下,十几名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行动,开始拆除南京长江大桥上的灯箱广告。这是自1992年大桥开始设置广告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全面彻底拆除广告行动。据介绍,执法部门预计用2天时间,将桥上所有广告全部清除掉。

  晚上9点15分,三辆行政执法车辆从回龙桥驶上南京长江大桥,在一个路灯前停下,十几名执法人员分工协作,有的沿着梯子爬上,有的牵着绳子绑住灯箱,有的用电焊枪将固定灯箱螺丝熔化。3分钟后,南京长江大桥上的第一个广告灯箱被拆除。

  南京市市容局负责人说,从1992年大桥上出现第一个广告牌以来,目前广告总数达到近300个,仅路灯灯箱广告就有255个,还有南北桥头堡、工字堡等数百平米的广告,拆除这些广告将是此次市容行政执法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对大桥附近的架设广告、墙体广告进行拆除;最后将是对大桥附近的广告设置进行规划,确保大桥景观的完整性和交通标志的显著性。

  一直跟随着执法人员的还有一个男子,眼睛一直紧盯着拆除过程。该男子是大桥管理处下属的大桥广告公司的一名负责人,桥面上的所有广告都是由大桥广告公司负责发布的。“15年前,是我引进了大桥的第一个广告,某品牌矿泉水。15年后,大桥广告越来越多,公司日益壮大。”该男子说,他很心疼自己15年来亲手缔造的大桥广告效益奇迹,但为配合城市的美化,他也支持执法部门的此次行动。

  大桥广告公司的该名负责人称,每年大桥上的广告收益在23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此次执法行动比较突然,广告业主还不知情,今后大桥广告公司将要对广告业主进行违约补偿,虽有困难,但大桥广告公司还是配合此次执法行动。

  南京市市容局广告处负责人指出,此次拆除广告的执法依据是,1996年国务院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27条第六款:禁止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在拆除现场,过桥的市民、游客和司机都对大桥拆除广告表现了高度关注。许多市民对拆除广告持支持态度,“南京长江大桥有着特殊意义,不应该有广告,早就该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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