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俞丽虹)上海27日公布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沐浴、足浴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首次对相关网点的经营服务场所、设施、卫生、环保、经营管理、业务技术等作出明确规定。如美发店的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须配备两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美容美发店不能设“暗间”服务;公共浴室、浴场的入口处,要有禁止传染病患者就浴的文字或标志;按摩服务场所应有明显标志,按摩房不得安装反锁装置等。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表示,此次公布的两项地方标准均属推荐性标准,适用于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浴场以及美甲店、美体瘦身店、足浴店等。相关标准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