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黄金周服务·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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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跟团出行应“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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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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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跟团出行应“四看”
徐勇 陶维洲
  黄金周来临,又到了消费者出行旅游的旺季,消费者纷纷到旅行社报名参团出游。业内人士发出提醒,消费者报名参团时务必要注意旅行社的选择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核实,以及做好相关发票的保留工作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南京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唐勇建议,消费者在参团出游时要做到“四看”。“首先应该看旅行社资质,看它是否具备‘三证’。”唐勇说,正规旅行社都应该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如果是出境游,则还要注意旅行社是否有出境游经营权。

  第二要看清“广告”,切忌被旅行社之间的“广告战”和“价格战”所迷惑,应对报价理性分析,估算其可信程度,不要因价格低而陷入消费陷阱。

  “第三看就要看清‘合同’,谨慎签订。”唐勇说,旅游合同应当明确旅游路线、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及具体景点和餐饮标准,尤其应明确旅游价格。最后消费者还要看清“保险”。消费者购买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意外险后,要看清合同条款和赔付标准,以防范和处理意外风险。

  快报记者 徐勇

  见习记者 陶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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