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34岁的青年陈永去年为救溺水的同事遇难,崇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后,认定陈永的举动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然而一个月后,被崇州市政府以事实和程序有问题为由,撤销了见义勇为的称号。
小伙河中救同事溺亡
日前,在崇州市王场镇东风村,陈永年迈的母亲赵春玉说,她为惟一儿子的事,已经哭得眼睛都看不清了。
陈永的父亲陈和仁回忆说,2005年7月23日晚,包括陈永、程凤君在内的几名创耀旅游保健度假公司员工,在味江河里游泳,程凤君突然溺水。现场很多人看到陈永一直将程凤君推到浅滩处,后来被另外一名保安救起,而陈永却再也没有上来。
当时正在河边采砂的吴林说,陈永如果当时实施自救,根本就不会出事,“他水性比较好,他救人救得没劲了,就沉下去了。”
经过陈永家属和当地乡镇政府申报,并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崇州市综治办审核认定,2006年5月31日,陈永的父母接到了由崇州市综治委下发的《关于认定陈永见义勇为的意见》,并得到了1000元的奖励。
然而,就在一个月后,当陈和仁去劳动部门为儿子申请工伤认定时,意外得知陈永的见义勇为称号已经被崇州市政府取消了。崇州市综治办主任余林说,因为从事实上说,调查取证还不充分;从程序上说,综治办没有权力认定,这应该是政府的权力。
目击者多数不知去向
陈永的父母对此很困惑,有六名目击者证明看见陈永救人,当地的187名村民还联名签字画押。综治办是审核了所有这些材料,并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才颁给陈永见义勇为称号的,如今怎么成了“调查取证不充分”呢?
但让陈和仁夫妇更加心寒的,是被救者程凤君在获救后,一年多来从不肯与陈永家人见面,陈家人九次登门请求程凤君为陈永救人出面作证,以挽回陈永见义勇为的称号,也始终没有得到她的任何回应。“程凤君到现在还是不闻不问,没有感谢二字,我们的确心寒。”陈和仁说。
记者找到程凤君后,她始终说她当时被吓晕了,并不知道陈永在救她,“这些问题请问我的代理人。”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事发当天与陈永一起游泳的同事们,在事发之后没有多久,便都先后与创耀公司解除合约而不知去向。如果他们都躲着不出来作证,陈永就很难被重新认定是见义勇为,创耀公司也就不用拿出几万元的工伤赔偿。据央视《法治报道》
因被救者不愿作证,见义勇为称号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