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好,没有警察,我的8万元钱就没有了。”连日来,打工妹小刘总是把这话挂在嘴上,逢人就说,那神情俨然像个“祥林嫂”。
小刘是河南人,在南京溧水县打工多年。平时,小刘把薪水都存在一张银行卡上。几年下来,她省吃俭用,靠打工赚了8万多元。9月3日下午,当她再次去银行存钱时,却发现卡上的8.4万元钱不翼而飞。
警方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在调看银行监控录像时,一个模糊的身影立即进入了小刘的眼帘。经仔细辨认,小刘断定那人是她在南京结识的“知心”朋友敬某。于是小刘向警方反映了一个重要线索:8月20日左右,敬某曾打电话告诉她,称自己已经去了广西,并告诉了她一个新的联系电话。
根据案情分析,警方初步判断敬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侦查得知,敬某并未去广西,她提供给小刘的所谓广西电话号码也是空号。
经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敬某暂住在南京下关区一带。9月7日下午,警方将敬某抓获。
经审讯得知,敬某今年27岁,四川绵阳人,2004年与小刘在南京认识,并很快成为形影不离的好姐妹。在平时的交往中,小刘一直视敬某为自己的闺中密友,甚至连银行卡的密码也未对敬某保密。
今年8月15日,小刘又来到南京找敬某玩,两人一起逛街、嬉戏。据敬某交代,8月16日上午,她前往小刘所住的旅社,趁小刘不注意,用捡到的银行卡调包了小刘的卡,并在银行查询,得知小刘的银行卡上存有8万多元。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后,第二天,敬某回到小刘的住处,又偷偷把卡还了回去。在此后的两天中,敬某只要闭上眼睛,眼前便浮现出白花花的钞票。8月19日,经不起诱惑的敬某再次来到小刘的住处,重新换走了小刘的银行卡。而小刘则在当天返回了溧水。
将卡换到手后,敬第二天便请朋友陈某一同陪她前往溧水。为了不引起陈的怀疑,敬某谎称有一朋友还她的钱,她要到溧水取款。到银行后,敬某以脚痛为借口,自己坐在大厅的椅子上,让陈某帮她去取款。得知银行取款一次不超过5万元后,敬某便让陈某先取4万元,随后又找到另外一家银行,把卡里的钱取得干干净净。
8月21日,蒙在鼓里的小刘又到南京找敬某玩,敬某趁小刘买衣服时,偷偷把取空钱的银行卡放进了小刘的包里。通讯员 王双鼎
快报记者 罗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