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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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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班大学生对簿公堂
一人失手造成另一人伤残,双方家庭的贫困让他们品味苦涩人生
吴杰
  篮球砸中后脑

  2005年3月的一天,南京某高校江宁校区大二的一个班级正在上体育课,教学内容是篮球。体育课将要结束时,突然有人大叫了一声,大伙一看,张明的后脑勺被篮球砸了一下。原来是正在收篮球的李军出于好玩,将一个篮球突然扔到人群里,没想到砸到了人。

  下课之后,张明觉得右眼模糊,于是到眼镜店验光,发现视力下降很多,情况不容乐观。张明马上赶到校医院检查,医生告知右眼受伤很重,要到南京市第一医院检查治疗。张明来到南京市第一医院一查,竟然是视网膜脱落。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张明就住院进行了右眼环扎手术,直到3月底出院休养。

  留下永久伤害

  张明共用去医疗费几千元,但是肇事者李军并不知道。一方面因为保险公司支付了其中80%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因为张明在休息中等待视力恢复,他以为一切都会恢复正常,所以他也没有打算找李军赔偿。直到今年2月26日,张明再到医院复查时,被明确告知视力不能恢复正常,为永久性伤害。这时,张明的右眼即使戴上950度的眼镜,视力也只能矫正到0.2,右眼几乎没用了,只剩下左眼能够看清楚。

  张明是甘肃人,靠着自己刻苦学习考上大学,但是他的家庭很贫困,他只能靠着助学贷款上大学。张明找到校方反映情况,希望校方出面商量赔偿事宜。但是,协调过程中李军及其家人只同意赔偿两三千,这与张明的心理预期相差太远,事情陷入了僵局。

  同班同学对簿公堂

  李军是江苏人,家庭条件一般,家里还有一个兄弟在读书。对于此事,李军觉得自己很“冤”、很倒霉。所以李军不愿意给劳累的双亲增加负担,也就没有和张明在赔偿事情上达成一致。

  商谈未果之下,张明到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之后,张明又得到了医疗鉴定部门和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龚小兵律师的帮助。经过鉴定,张明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在律师帮助下,张明将李军告上了江宁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3万余元。

  被告当庭否认

  昨天上午,张明和李军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的位置上,旁听席上还坐着不少前来旁听的同学。记者看到,张明和李军的表情都很不自然,始终没有目光接触。

  审理中,双方律师唇枪舌剑展开辩论,李军的代理人坚持认为没有证人看到李军用篮球砸了张明,李军不负任何责任。一名出庭作证的同学说:“当时列队时大家都面向前方,篮球是从后面飞过来的,确实没人亲眼看到是谁砸的,但是,当时收篮球的就是李军,我们回头看到的也是他,这就足以肯定就是李军砸的。”

  不过,庭审中李军告诉法官:“不是我。”这句话一出,在座的同学一片窃窃私语。一名女同学说:“怎么会这样,怎么能不承认了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双方表示可以调解。李军的父母告诉法官,手头确实没有这么多钱,最后双方确定赔偿金额为2.1万元,分两次付清。李军的父母也没有因为这样的意外责怪儿子,他们只是苦笑着。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调解结束后,张明的脸上没有笑容,李军站在父母背后不自然地拨弄着头发,随后两人默默地在调解书上签了名字。李军跟着父母离开时,向旁听的同学点头打了个招呼,没有说一句话。同学友好地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事情已经解决了,不要再多想。

  一名同学告诉记者:“事发后一年时间以来,他们虽然在一个集体生活,但是几乎不怎么说话,今后大概也只能这么相处了。还好两人性格都比较内向温和,一直没有发生冲突。”对于李军在法庭上否认肇事的做法,这名同学分析说:“在两个律师咄咄逼人的辩论氛围下,这样的做法也情有可原。最重要的是,不管事情真相怎样,都给双方留下了一定的心理阴影。大学生活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以后他们一回忆起大学,就不可避免地想到这段往事,这里面有伤痛、内疚、金钱纠葛还有谎言,这也许将成为他们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江研 见习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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