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聚焦’08高考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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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 两门选修五门必修 成绩算等级
· 必修选修选择你做主
· 语数外6月7、8日统考
· 道德评价不合格不能填志愿
· 命题坚持科学、创新和公平
· 语数考试含选修内容
· 按语数外统考分 划省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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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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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数外统考分 划省控线
  新方案在全国统一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全国在江苏招生高校的录取工作。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各高等院校必须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同时不断扩大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和录取新生比例,逐步健全高校自主录取机制。

  要求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家和省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录取办法。有面试要求的高校,招生章程中应明确考核范围和规则等。

  ■划线办法:按照不同录取批次高校对生源质量的基本要求,分别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规定。根据不同录取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总数,并放宽一定比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成绩(不含附加题分)划定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划线办法另定。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填报志愿:考生在高考科目成绩、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是:必修测试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合格。

  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是:必修测试科目均达到C级(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视为C级)及其以上,选修测试科目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

  ■投档办法:依据各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加附加题分数,以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体育、艺术类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和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录取要求: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院校,可以依据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面试成绩,自主录取。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部分专科院校经批准,可以依据考生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试行注册入学。

  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可以根据专业要求,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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