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上个月,在白下区范围内又发生三起因为公交司机麻痹大意而引发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昨天,南京交警二大队将几家公交公司司机代表召集到一起,就这三起事故召开分析会,痛斥了某些公交车司机的“麻木”。
(9月22日《扬子晚报》)
广春:公交司机也是司机,与其他车辆的司机没有太大的区别。公交司机既应该从乘客的生命安全着想,也应该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公交司机开霸王车,究竟是时间短,班次跟不上,是司机个人心情烦躁,是驾驶人员不负责任,是对路上的行人不肯让车感到愤怒继而引发冲撞,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应该有所分析。对于不负责任、无视交通安全法规的驾驶员,要及时处理,不能迁就。公交公司和交警部门,不能因为他们捧着这个饭碗不容易,就处分一下了事,这是对他们个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广大市民的不负责任。公交公司也不能只管挣钱多少,不管驾驶员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教育,出了事故,公交公司也是有难以推卸的责任的。
天妃巷 雅力: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承担着比一般机动车大得多的安全责任,本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循“礼让为先”的基本准则。可现实中,公交车不仅没成为榜样和楷模,反倒成了“违章大户”。
公交肇事,司机当然难辞其咎,但是公交公司似乎不能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首先,如果公交司机确因经验不足而肇事,无疑暴露出公交公司在司机的招聘、培训及管理上存在漏洞;其次,公交车违章已非个别行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显然不能再简单归咎于司机个人的原因。这些存在于公交司机群体中的凶猛驾车风格不妨从经济学上找找原因,人都会算账,在可控范围使得经济利益最大化往往是人们决策自身行为的出发点,既然行车数量、往返次数依旧是公交公司对司机的考核办法,结果当然是谁开得快,谁就更优秀,谁的奖金就更高,如此利益驱动之下,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自然在司机头脑中退居“幕后”了。
可见,要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离不开对公交公司安全管理上的严格监督和有效规范。
阳光广场 柏懋松:目前,公交车占尽了城市交通运营的天时地利,如果处处都要摆个老资格,或者居功自傲,那么就必然会反映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就会忽视安全驾驶这一最起码的常识。乘客坐公交,不仅图的是交通方便,更重要的是冲着安全去的。如果说,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工具,公交车发挥不了道路安全的顶梁作用,甚至荣升肇事“老大”,那么,这不仅影响城市交通正常运营,让更多的无辜生命葬身车轮下,同时也是公交自毁形象的表现。如此,让我们每位城市市民怎么不感到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