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 在外地上牌、注册,却在江苏营运,汽车船舶的类似现象得“刹车”了。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制办等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集中治理外挂汽车、船舶。
近年来,单位或个人拥有的载货汽车、九座以上的客车和船舶在江苏营运,却在外省市登记注册的问题日趋严重,直接影响了江苏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造成税费严重流失。自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江苏将在全省集中治理外挂汽车、船舶。交通部门将设立专门窗口,优先为返回本省落籍的外挂船舶提供登记、注册等入籍服务;公安部门将依法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中介机构违法办理汽车或船舶外挂号牌、证书的行为,以及外省到江苏设点征收车船税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