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
丹凤街居民张威(化名)
求助内容
买二手房被忽悠,刚住两个月就被逼10天内搬家
帮办结果
记者、律师联手帮其退掉二手房并索赔1万元
“没想到,这刚买两个月的二手房就把我套进去了!”市民张威愁眉苦脸地说,“都怪我一时贪便宜,没看产权证和土地证就糊涂交了钱。现在找不到原房主,不仅要将房子让出来,钱也要打水漂,这可怎么办?”
事件:
贪便宜买了无产权房
“那房子地段、面积、户型、朝向、房龄我都很满意,总价40多万元,关键是比同等房子每平方便宜一千多元。”张威准备签约时,房主告诉他这房子属于拆迁安置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并向张威出具了一张黄色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盖有区拆迁安置办公室的公章(老百姓俗称“房票”)。房主陈先生告诉他,房产证统一办理,具体时间要等通知,到时再办理过户手续。
随后,张威又向周围邻居了解,发现那片房子确实都没办房产证、土地证。于是,他与房主签订了合同,象征性地留了一点尾款,合同约定办理完两证后再付清。然后,他就拿着钥匙搬进了“新家”。
求助:
原房主家人要将房收回
张威没料到的是,两个月后,突然有一帮人找到他,说他们是原房主的兄弟,这房子是祖产,陈先生没有权利将房子私自出售,要求他十天内搬出去。这下张威急了,赶紧与原房主联系,但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无奈之下,他求助快报。
帮办:
记者律师联手追回房款
记者联系了“众泽房产交易安全服务中心”的专业房产咨询师许胤熠律师,许律师与记者一起帮张威维权。许律师让张威先通过公安机关和走访邻居,找到原“房主”陈先生。经过再三联系,张威终于在三牌楼大街找到开店做生意的陈先生。陈先生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许律师拿出调查的相关证据,并指出陈先生已构成欺诈,陈先生的态度才软下来。
在许律师的帮助下,原房主退还了全部房款,另外赔偿了一万元违约金。
事后,张威向记者表示,这套房子牵扯了他大量的精力,为了忙房子的事他耽误了很多工作。他再三表示,以后买房绝不能贪图小便宜,还得请相关的专家帮他把关。
专家:
买二手房“两证”要看清
许律师表示,张威购买的房子存在家庭纠纷。他落入售房人的陷阱中,主要因为没及时对该房的权属进行有效的审查。
买二手房的读者要注意,根据相关规定,二手房上市必须两证齐全,即必须办理产权证、土地证。对于两证不全的房产,购房人必须慎重,因为其中可能隐藏着家庭纠纷、原房主与前售房人的纠纷、原房主与开发商的纠纷等。面对这样的房子,你有可能买下后办不了两证(如开发商没有交齐土地出让金),甚至永远过不了户,还有可能遇到一房二卖的风险。
快报社区记者 郭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