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快评天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喝了“毒酒”,能讨说法吗?
· 少林寺,别搬石头砸自己脚
· “鸟巢”里真有鸟吗?
· 协会就是“协助收费”?
· 国耻日结婚就是忘本吗
· 醉酒拒载,理由何在?
· 重建圆明园的“醉翁之意”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6 年 9 月 19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协会就是“协助收费”?
李辉
  【异论锋生】

  《西部商报》9月18日报道,在甘肃省天水市的一些县区,司机必须加入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必须交会费,否则,你的驾驶证就别想通过年检审验。

  “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是各种协会的共同特点。如今,甘肃省天水市一些县区的交警部门以“别想通过年检审验”的手段,强迫司机交费入会,对该协会的“发展”可谓“不遗余力”。事实上,驾驶员协会受交警部门主管,导致了它先天不足。寄人篱下的现实,迫使它只能仰交警部门之鼻息。一旦某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出手盘剥驾驶员,驾驶员协会往往只能充当“创收”急先锋,从“为驾驶员服务”的队列里调转枪口,其职能于是转变为“协助收费”。

  协会职能被异化,并不限于一时一地。例如,一些地方的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同样由于和工商部门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成了“搭车收费”的便捷通道。这些足以证明:协会的命运掌握在“婆婆”手里的时候,它只能听“婆婆”的。反过来,只有协会的会员能够主宰本协会的前途命运时,协会才会真正成为会员的“娘家”。(李辉 广西 职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