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讨说法
徐州的马先生致电快报,称家里存有一坛前年南通白蒲黄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蒲酒厂)生产的黄酒。“两年前,我去如皋出差,听朋友说当地白蒲酒厂的黄酒很有名气,我就专门开车到离如皋30公里之外的白蒲酒厂去买。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去厂里的销售部拿了一张售货单,然后花了70多块钱买了一坛酒。去年春节家里来亲戚朋友,我还特地把黄酒拿出来招待大家。现在酒还剩下四分之一。今天看到快报之后,没想到这么一个老字号的酒厂,竟然用陈化粮酿造,也太欺负我们这些消费者了。”马先生说,当时买酒的收据还在,他决定把这个收据找出来,向白蒲酒厂讨个说法。
9月17日晚上,家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许先生在超市买了一瓶3升装的“水明楼”黄酒,是三年陈的。按照这样计算,生产期正好在2003年。“我经常喝‘水明楼’黄酒,真没想到一直信赖的品牌竟出现这样的问题”,他说,新买的黄酒已经喝掉了一点,还剩下一大半。看到快报报道后,他拿着酒到超市讨说法,但超市及厂家的答复均是:该酒没有问题。而最让许先生烦心的是,由于当时买的酒比较少,他根本没想到索要发票,“如果真的出现什么问题,我该怎么办?”
面临索赔难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律师刘军表示,工商部门的处罚已经证明该批次的黄酒是有“问题”的。因此,抛开诉讼的成本不谈,消费者如果要进行索赔的话,必须保存好黄酒的包装或者批量销售的发票,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消费者如果要索赔还是非常困难。”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居苏生昨天在详细了解“陈化粮黄酒”事件后表示,就目前而言,消费者维权存在两个客观障碍:一是问题黄酒两三年前就已销售一空,消费者手中是否留有票据很难说;二是问题黄酒对人体的危害程度究竟有多大,如何进行评估认证有待探讨。不过,毕竟问题黄酒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已经形成,消费者也并非“维权无门”。要索赔的消费者可以自发组织起来,收集证据,进行索赔。
不过,在这起案件中,问题黄酒数量巨大,性质恶劣,涉及面非常广泛,已经超出了消协一般的民间调解范围,消费者最有力的做法是走司法程序,对南通白蒲黄酒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即便难以提供身体健康已经受到影响的证据,也并不能就说明白蒲酒厂可以不承担责任。按照举证倒置的原则,白蒲酒厂除非能够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证明其问题产品对人体健康没有任何危害的证明。
凸显法律空白
居苏生表示,随着类似事件的不断出现,我国法律法规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空白也日渐显现。很多食品安全事故尽管有关厂家受到了惩罚,但是对消费者的保护和赔偿却很难落实。这也就使得很多不法厂家心存侥幸———就算查出问题,也就是罚款了事,反正钱已经挣到手了,一点罚款伤不了筋骨。而这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又将加剧违法行为的发生,形成恶性循环。而在国外,遇到类似现象时,消费者可以在专门机构的组织下进行公益诉讼,但在国内,这种集体的诉讼法院并不受理。例如南京曾经轰动一时的“高尔宝”集体投诉案,最后就是由消费者分别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才得以受理的。
快报记者 安莹 谊磊 郑春平
快报《万吨陈化粮酿出4800万瓶“毒”酒?》见报后,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打来电话,要向南通白蒲黄酒有限公司讨个说法。不过专家表示,消费者如果索赔困难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