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民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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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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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建高楼 须先听民意
首个“达标”项目昨起公示,重大的市政工程也得批前公示
尹海峡
  市民可为未来的“邻居”提要求

  昨天在南京规划局网站、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和现场三处进行公示的新楼盘,隶属于南京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清凉门大街以南,湛江路以西,总用地面积3.1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45公顷,地上建筑面积58501.67㎡,总建筑面积83339.71㎡。

  南京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规划方案已通过规划委员会的专家评审。按照先前的程序,规划局完全可以按照行政许可完成审批。但按新规定,像这样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在报请规划审批前,多了一道程序,先得向社会公示,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如果周边居民对小区不持异议,即可按法定程序通过审批。如果市民意见很大且有道理,开发商必须就意见做出修改调整,解决矛盾后,规划局才会“放行”。

  门前高楼在审批前要让居民知情

  南京市规划局综合处王宇新处长透露说,先前批前公示的范围主要有两类,一是分期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居住片区需进行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项目;二是已建成居住区内的增、扩、改建项目。

  而从本月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批前公示的通知》中提出要求,今后批前公示的覆盖范围将大大扩大。其中,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片区;可能对正北侧紧邻多层、高层住宅建筑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重大的市政工程和其它需要公示的建设工程,都得进行批前公示。

  规划人员解读说,5万平方米楼盘属于大社区,可能会对周边交通、拥挤度乃至生活带来实质性影响,市民有权提前了解到未来的“邻居”是啥模样,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而对“可能对正北侧紧邻多层、高层住宅建筑造成重大影响的建筑工程”进行公示,重在保护市民的阳光权、通风权;此外,被列进公示范围的“重大市政工程”,则与市民生活更是息息相关。

  问题突出还得上门请居民说话

  王宇新透露说,新规还对批前公示的做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般在方案阶段进行,特殊情况在选址阶段就要进行。批前公示的时间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不少于7天。另外,公示一般应同时在建设现场、规划展览馆、规划网站公示。

  对矛盾突出并能确定利害关系人的项目,例如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直接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入户调查,调查户数还不能低于应调查总数的80%。公示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将公示情况、收集的意见以及处理情况函告规划局。对不属于规划范畴的有关意见,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规划局还提出,如果建设单位公示的方案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规划局将重新按要求组织公示;如果已取得规划许可的,将收回已发的规划许可证。

  规划公示不再是“走过场”

  被喻为市民规划师的盖星石昨天说,列进批前规划的项目,都是市民“家门口”的规划,与一些市民直接关系非常大的,让市民早知情,其实是规划更以人为本、还权于民的一个重要表现。而这些规定,同样是对规划部门的一个约束,今后职能部门如果不按此规定进行公示,市民可以就此问责。

  南京市规划局王宇新处长提醒建设单位说,批前公示绝不是走过场,在今年公示的项目中,有一个工程因遭市民反对,直接下了马,另外至少四个工程的规划,就市民的建议而做出重大修改。

  快报记者 尹海峡

  河西湛江路上一家楼盘,其规划昨天开始通过多条渠道听取民意。南京市规划局的消息说,按照新规,今后南京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楼盘、重大的市政工程和可能影响到住宅采光的高楼,在报请规划局审批前,必须先行公示,让市民知情,请市民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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