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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远离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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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9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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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远离避免上当受骗
□新华社重庆9月18日专电(记者 程正军)去年以来,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呈现多发态势、上升势头。在近日“全国金融知识展览重庆巡展”上,央行特别提醒社会公众一定远离各种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以下金融活动的即为非法金融活动: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是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三是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是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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