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 15日上午,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徐放鸣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受贿214万余元。
徐放鸣于1997年至1998年,接受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韩冰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使中电子获得农发行4亿余元的汽车租赁业务,而诚奥达公司也从中电子获得700余万元的中介费用。此后,在农发行深圳分行购买办公用房时,徐放鸣又使韩冰从中获得200余万元。韩冰为感谢徐放鸣的帮助,给予徐109万余元。此外,徐放鸣还于1999年至2000年,利用主管金融工作的便利,收受贿赂10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