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贬值险”
不乐观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平安财险江苏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了解到,在当前的机动车辆保险中,他们并没有车损引发的贬值损失这一险种。
中国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高级业务主管黄先生解释说,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补偿,车辆保险主要是负责车辆的合理修复和正常的使用,而不是赔偿汽车发生的所有损失。如果加上赔偿贬值损失,那么这对于保险本身来说,也是不合理的。至于大家呼声很高的增加车辆贬值损失险种,则是要通过“大数法则”、“危险分散”等原理经过反复计算才能决定的。
同样,平安财险江苏分公司闻晓惠先生向记者介绍,他们目前没有计划设立这样的险种。他说:“目前在南京车险市场,保险公司的盈利非常有限。在这种前提下,设立‘贬值险’的风险就非常大,一旦设立,将会使一些没有责任心的车主更加肆无忌惮地驾驶车辆,他们可能认为反正买了保险就没有什么约束了,出了事最终全部损失会由保险公司埋单的,因此就算保险公司提高有限的保费也难以应对费用高昂的‘贬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