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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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维护费 该交多少
· 车撞坏了,还能索赔贬值费
· 开发“贬值险”不乐观
· 代泊车辆受损 索赔“贬值费”
· 该不该 多数人支持“贬值费”
· 成功索赔案例
· 谁埋单 肇事者还是保险公司
· 赔多少 确认损失额很复杂
· 一审判赔3.7万 被告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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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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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贬值险”不乐观
  开发“贬值险”

  不乐观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平安财险江苏分公司等保险公司了解到,在当前的机动车辆保险中,他们并没有车损引发的贬值损失这一险种。

  中国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高级业务主管黄先生解释说,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补偿,车辆保险主要是负责车辆的合理修复和正常的使用,而不是赔偿汽车发生的所有损失。如果加上赔偿贬值损失,那么这对于保险本身来说,也是不合理的。至于大家呼声很高的增加车辆贬值损失险种,则是要通过“大数法则”、“危险分散”等原理经过反复计算才能决定的。

  同样,平安财险江苏分公司闻晓惠先生向记者介绍,他们目前没有计划设立这样的险种。他说:“目前在南京车险市场,保险公司的盈利非常有限。在这种前提下,设立‘贬值险’的风险就非常大,一旦设立,将会使一些没有责任心的车主更加肆无忌惮地驾驶车辆,他们可能认为反正买了保险就没有什么约束了,出了事最终全部损失会由保险公司埋单的,因此就算保险公司提高有限的保费也难以应对费用高昂的‘贬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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