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提示投资者:
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保护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关于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指出,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应到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买卖证券应委托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
公告提示称,近来,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乘机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诱骗群众购买。据举报,相当部分涉嫌非法发行股票的企业来自陕西、四川、黑龙江等地,且有向全国蔓延之势。
这种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完全是骗局。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协会提醒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投资。
协会提示说,目前非法中介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二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三是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违规从事证券业务。投资者不要通过此类中介机构买卖证券。
另外,如投资者遇到类似非法证券活动,即可向中国证监会驻各地派出机构进行咨询、举报。
快报记者 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