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是名词,动词的说法叫消夜。原本泾渭分明的名动之分,被近年汉语词典改来改去,到了最新版本里,“夜宵”居然和“夜消”通用了。好在“消夜”暂时还不能写成“宵夜”,否则很容易叫人联想到恐怖的“宵禁”。
汉语中,“宵”有“小”的意思。如果有人对你说“毋迩宵人”,那是劝诫你不要近小人。“消”呢,有“享受”之意,用法好比消遣、消夏晚会,等等。“宵”“消”二字包含的这两重含义,小和享受,说起来还真是消夜的精神所在。
消夜一般不会大鱼大肉,常常只是一小碗粥,一小碗面,几样精致小咸菜,再配几样小点心。消夜一般不喝酒,即使喝,也是小酌两口,不求痛快淋漓,但求有滋有味,入心入肺。夜深人静时刻,好像惟其如此,才配得上叫享受。
按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早、中、晚三顿正餐是根本,也是全部。所需要的全部养分和味觉的需求皆可解决。如果进而精心搭配食材,它们甚至可以养生治病、延年益寿。正餐如此全能,所以通常被称为“大餐”。相比之下,夜宵就很旁枝末节,显得很小,有时小到让人心痛的地步。比如消夜在曾经的很多年中,就被看作是浪费、败家子儿、“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遭到人们轻蔑。我有一年在图书馆翻档案,就看到“文革”时期一个中学老师的认罪书,深刻反省自己不良生活作风,列了很多条,其中之一就是:偶尔还会吃夜宵。我当时想,如果吃个夜宵还要偷偷摸摸,也真够受罪。
多亏社会进步到了今天,我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半夜出动,逐街挨巷遍寻各地美味;或者就在家里,煮大半锅水,下几根面,上好的酱油香油小香葱一拌,真能吃出小阳春的气息。夜宵虽小,却吃得有声有色,颇有一些四两拨千斤的意思———把一天下来的吃吃喝喝调理得平滑柔顺,舒心安康。
要说一日三餐全包全管,此外再不嘴馋我也行,不过有个前提条件,就是作息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然三餐足够。问题是,日落而不息呢?
现代都市人越睡越晚,很多人已接近日出而息。也难怪,白天他们在写字楼里繁忙劳碌,压抑着自己的心灵。好不容易熬到夜晚,换上绚丽的衣妆,彻底尽情抒发自己的灵性,冲进夜色就再不想回头。
夜晚的诱惑太多了,电视节目越来越多,时间也拖得越来越长。娱乐场所越来越多,酒吧KTV夜总会大排档,街灯一亮,个个好似打了鸡血上紧发条,神采飞扬。社会越来越开放,男女情爱越来越自由,原来因为害羞,夜幕降临只能呆在家里望着天花板思春伤怀,现在似乎大可以放胆出街,尽显好男好女本色,一幕幕悲欢离合此起彼伏,个个当事者都在默默企盼一夜到白头……
都市夜晚这曲宏大的交响乐之中,消夜必不可少,虽然它看上去不那么抢眼,却始终低调地稳占住一个角落,好像庞大乐队中的一只小小的三角铁,轻轻一敲,就有画龙点睛之妙,更如轻灵之风吹过,叫人心底一片清凉。
杨葵:资深出版人。著有《找不着北》等影视剧、《在黑夜抽筋成长》等随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