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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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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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修房总额超15000要审价
  昨天,南京市下发了《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行项目审价的通知》,规定凡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涉及整个物管区域或单项维修工程费用超过8000元、一次性使用维修资金总额超过15000元的应接受专业机构的审价。

  南京市房产局物业办权威人士解释说,因为房屋是归业主所有,所以最终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审价的决策权是在业主手上,如果业主大会对审价机构进行项目审价事宜另有决定的话,就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处理。

  一次修房总额

  超15000要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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