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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9月13日专电(记者 张晓松 陆文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13日指出,审计机关作为政府责任的问责人,在加强和改进政府责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发挥其特有作用。
成思危认为,审计机关作为政府责任的问责人,其基本职能在于通过对政府部门和政府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符合委托人要求的行为进行报告、纠正或制裁,同时提出改进的建议,由此来加强和改进政府责任。
为了更好地实现问责制,审计机关在加强和改进政府责任的过程中,需要与立法机关、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其他政府问责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以弥补审计机关处理处罚权的不足。
谈到中国审计机关在加强和改进政府责任中的特有作用,成思危认为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中国目前采用的是审计机关在政府行政首长领导下工作的模式,对于发现的政府机构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行为可以直接向政府首长报告,提高了问责的效率;二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一定的处理、处罚权,减少了问责的环节,提高了问责的有效性;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直接关注领导人员的责任,强化了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人员的责任;四是双重领导体制的上下级审计机关关系,可以增强问责活动的统一性;五是法律要求政府就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立法机关进行专门报告,健全了审计问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