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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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瓶要标“饮酒有害健康” 还有半个月,企业仍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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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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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要标“饮酒有害健康” 还有半个月,企业仍没动
郑春平
  “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从10月1日起,酒瓶标签要换新装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国内将首次以国标形式推荐酒业在外包装上标示“劝说语”。然而,记者走访南京市场发现,这个被视为人性化关怀的新规却备受冷落。

  记者走访南京部分大型超市时发现,虽然新规定下个月就将实行,但目前各种酒类产品的外包装上并没有出现所谓的警示标语。就连营业员也大多表示“不太清楚”、“没听说过”。

  据了解,新标准将引起的酒类标签变化主要有: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等相关产品内容;三是对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进行了说明;四是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推荐相关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

  然而,不但市场上目前仍然没有反应,就连有关主管部门也暂未出台落实措施。南京市质监局表示已经接到该规定的细则,对如何贯彻则未作解答。

  业内人士指出,因为“劝说语”新规是推荐性规定,并非强制性措施,所以对酒类企业的约束力不大。对企业而言,一来换包装是件挺麻烦的事,二来标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没准还会影响到销售。对此,消费者的看法则相反。一位姓王的市民说,这类“劝说语”对于爱喝酒的市民来说无疑是一种人文关怀,同时也能够起到提醒作用,应该是值得鼓励的好事。实习生 王瑞

  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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