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文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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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丑闻”案终审宣判
· “性交易”闹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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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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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丑闻”案终审宣判
张钰状告三大导演败诉
冯晓飞
张钰

  两年前曾曝出黄健中“性丑闻”的女演员张钰,因不满张纪中、黄健中和于敏三大导演在媒体上对自己的评论而起诉,索赔经济损失40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该案昨天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驳回张钰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

  黄健中“性丑闻”风波

  2003年12月初,张钰声称她手头拥有两盒录音带和其他证据,可以证明2002年6月1日,导演黄健中在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小霞发生了性关系。

  当时张钰在媒体上表示,她决定公开此事的原因,是黄健中在之后的一年多内没有按照“规矩”在其所导演的影视作品中给她安排角色。

  之后黄健中在媒体上回应,那天确实和张钰吃过饭,但喝了两瓶啤酒后他就开始神志迷糊,完全不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

  张纪中于敏力挺黄健中

  于敏和张纪中力挺黄健中,也卷入这池“浑水”。

  2004年1月《中国广播影视报》转载张纪中的评述为:“这个女人很坏,很可怕……黄健中,他根本不可能做这种事。”

  转载于敏的评述为:“他有一个当副导演的朋友,因没让张钰上戏,她就找到这位导演的妻子大吵大闹,说他强奸了她。朋友吓得差点跳楼,后来朋友用钱才摆平了此事……”

  终审判决三导演未侵权

  张钰起诉到北京海淀法院,败诉后很快提起上诉。

  北京市一中院主审法官认为,黄健中的声明系针对事实状态的描述及针对相关指责的正面回应,声明中并未使用侮辱、诽谤的语言毁损张钰的名誉。

  另外,张纪中、于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的言论,系针对张钰指责黄健中及圈内“规则”等言论所发表的相应看法,是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评价,不构成对张钰名誉权的侵犯。

  张钰称将退出演艺圈

  昨天9点40分,记者电话采访了张钰。

  张钰说:“既然你们已经知道判决结果了,我也就不再藏着掖着。等我把手头的事情忙完以后,将会向大家公布一些铁证来证实我说的事实。我已经做好了退出演艺圈的心理准备。”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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