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南京·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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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班能否“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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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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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嘴八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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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莫变成嗟来之食

  淮安某学院监控贫困生消费,乱花钱者要“吐出”助学金。该学院学生处老师称,贫困生如果拥有高档电脑等高档消费品,或是有吃穿超度,抽烟、酗酒、请客会友、铺张浪费等行为,学校将全额追回已发放的资助金。

  (9月9日《扬子晚报》)

  看罢这则新闻,我想起花儿乐队的那首《嘻唰唰》:“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按说如果贫困生果真有那些不良行为,确实不能听之任之。可那些贫困生仅仅因为接受了助学金,就衣食住行都必须在“监控”之下?这显然比贫困更不幸!

  孟子曾说:“贫贱不能移。”我们的社会、学校在教育贫困生时,也告诉他们不要因为贫困而妄自菲薄,贫困不能压垮尊严。可如果生活的环境中“耳目”无处不在,他们的尊严又在哪里了呢?学校这样的“监控”,语言和行动上缺乏一致性啊!

  对那些贫困学生而言,一点微薄的助学金即便想乱花也是有心无力啊,他们缺钱,但不缺俭朴的习惯。纵然真有几个贫困生拿着钱去高消费,那也是极个别行为,哪能以此将所有贫困生都列为“嫌疑”呢?

  爱心要恰当地表达,资助一旦异化,那和“嗟来之食”又有啥区别?跄跄cei

  乞丐也“叶公好龙”?

  一名年轻男子蹲在南京街头,地上用粉笔写着“太饿了,好心人帮忙给口饭吃”。然而,当一名小学生为他买来包子和矿泉水时,这名男子却一脸怒气,连声嚷着:“快拿走,我不要。”

  (9月10日《现代快报》)

  这个乞丐真好笑,明明是说自己“太饿了”,求“好心人给口饭吃”,但面对递过来的水和包子却“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在那“一脸怒气”的瞬间,他的小小自尊被放大到了极致,突破了乞丐行业所需要的限度。路边乞讨,难道还“不食嗟来之食”?

  本想学雷锋的小孩愣住了,以她这个年纪肯定搞不明白其中的玄机。是啊,既然是乞讨,面对食物等资助当是来者不拒,何以还挑三拣四的呢?

  看来,“饿”只是他们的一个道具,包子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他们最想要的其实是钱。

  “叶公好龙”式的乞丐不仅是在开玩笑,还玩弄了善良人们的爱心。奥体飞儿

  这位母亲有点残忍

  前天晚上9点多,一名20多岁的女子在超市内偷了两个小挂钩,面对民警,该女子辩称挂钩是自己4岁的儿子拿的,但小男孩哭着说:“不是我拿的,是妈妈拿的!”

  (9月9日《现代快报》)

  这位母亲有点残忍,因为她让自己四岁的孩子蒙受“当小偷”的不白之冤,尽管她的本意只是为了开脱自己;也许这位母亲家道清贫,因为她在超市顺手牵羊的只不过是两只挂钩,但如果这次成功了,那么是否会在孩子的心目中播下对梁上君子羡慕的种子呢?带着孩子去超市行窃,就有把孩子做掩护之嫌,更是从精神层面对孩子的摧残!如果孩子在幼儿园或其它渠道接受的教育与自己母亲的行为截然不同,小小的脑袋里将会产生怎样的茫然啊!特别是让如此年幼的孩子直面警察的盘问,不知这位母亲的心是否在颤抖,反正我看了这篇报道实在不能平静。

  bs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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