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会战史编的《淞沪抗战》中记述,1937年12月8日午后,南京卫戌司令长官唐生智曾下达命令:“第七十四军第五十八师,着移西善桥附近,对芜湖方面及沿江之警戒。第五十一师于本(八)日晚放弃方山及淳化镇阵地,改守麻田桥、河定桥之线。”从这条命令中看,第五十八师当时曾在西善桥附近与日军交战。
第七十四军方面:(12月12日)二十时奉命突围后,即令第五十一师残余官兵,与五十八师共同协定突破城南敌人包围线,激战良久,卒排险敌之抵抗,到达双闸镇,至13日拂晓渡江完毕。除五十一师残余官兵大部渡过外,第五十八师到达长江左岸者,仅得三分之一。五十八师有三分之二的官兵,在南京城西南一带牺牲。
另外,在证人赵福友老人的证言中,有名有姓地指出了当地人遇难的有赵新贵(男,25岁)、赵顾氏(女,24岁)、杨小二(女,24岁)、赵杨氏(女,23岁)等4人,江东门纪念馆已根据赵老的回忆和协助,用电脑绘制出他们4人的遗像,以保存和供后人祭奠。
需要指出的是,赵老所证言的杨小二与《谷寿夫战犯案件起诉书之附件》第94件相吻合,该附件中记载:“杨小二等二人,于(民国)二十六年阴历十一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在沙州圩青石埂,被枪杀。”根据该案总表中列举,傅兆元17日被枪杀,杨小二于20日被枪杀。推断,该处遗址中有可能会埋葬傅兆元的遗骸,其余的同时期在沙州圩遇难的20多位留有姓名的遇难同胞遗骸,是否掩埋在此,有待今后进一步考证。
赵福友老人回忆,“遇难同胞有中国军人,也有老百姓。”经过考证,这些遇难者是中国军人与外地难民及少数本地市民,遇难军人应为俞济时的七十四军五十一师和五十八师官兵,且主要为五十八师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