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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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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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收入不免税
崔洪曙
  □快报讯(通讯员 乔旭峰 朱旭) 近期,随着人们对爱美的不断追求,一些医疗机构为拓展业务内容,相继开办了美容(整容)科室,在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同时还可以增加医院的经济效益,并享受着医疗服务收入免税的优惠。那么,这些美容性手术及其相关服务是否真的享受免税优惠呢?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的服务。由于医疗美容手术可以分为功能性和美容性两类,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开展的功能性美容手术(主要包括上睑下垂、眼睑外翻,疤痕挛缩、耳目缺损畸形、唇裂、面裂等),属于医疗劳务,其收入免缴营业税。但对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开展的美容性手术和其他美容服务(包括基础护理、保养护理、治疗护理等)则不免税。《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营利性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所以美容手术(整容手术)业务不属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的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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