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真没想到一出版就要打官司。”昨天,南京“70后”美女作家丹羽在南京先锋书店发布她的新书《水岸》,同时她也发布了另一个重磅消息:打算状告出版此书的长江文艺出版社,并且已经向出版社发出了律师函。丹羽表示,长江文艺出版社未经她同意,擅自删改了原稿中的几十处文字,严重影响了原作的意思。丹羽激动地说:“这是我的处女作,我把它视作生命的一部分,可是出版社的编辑却随意‘摧残’了它。”
丹羽:出版社违背了合约
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的丹羽,因中篇小说集《归去来兮》声名鹊起。刚刚推出的《水岸》是她的长篇小说处女作,该书讲述了先锋作家水叶为了创作,一手策划了一场爱情悲剧的故事。喜爱钢琴演奏的丹羽还将肖邦钢琴曲融入到写作之中,本想写一篇5000字小品的她,没想到洋洋洒洒写成了13万字的长篇小说。前后一年多,丹羽为这部处女作的投稿、出版忙碌着。8月6日,长江文艺出版社邀请她在北京三联书店做《水岸》首发式。看着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丹羽分外兴奋,在北京,她跟媒体津津有味地分享着创作心路。回到南京后,丹羽静下心来翻着书仔细阅览,这一看可把她吓坏了———文中竟有几十处地方被删改。有些地方删得都读不通了。丹羽举例说:“书里第44页写道,‘因为这首曲子是在肖邦逝世前5年写的这首乐曲’,明显是个病句嘛!而像将‘闲漫’改成‘闲散’,这样的错误更是成泛滥之势。”
感到痛心的丹羽仔细分析着,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她回想着,当时将书稿交给长江文艺出版社编辑时,明确提出除了错别字,其他地方不得擅自删改的要求。出版社领导也曾拍着胸脯打保票说,“肯定不改,你要是觉得不行就‘回炉’!”丹羽还特别在合约中添了一条:删改必须经作者允许。可是合约一签订下来,出版社那边就没了音信。期间,丹羽又查了大量的资料,想对原稿中的音乐部分进行修改。可是编辑总对她说,“我们会帮你改。”当丹羽要看清样时,编辑又说:“我们从不给作者看清样,这是社里的传统,对任何作者都这样。”等到丹羽拿到书,真是看傻了,“因为不让我自己修改,文中遗留了大量的错误。比如肖邦B小调圆舞曲是描写海边的,我在原稿中错把它写成描写小狗了,可是编辑没有改出来,也不让我在清样之前修改,造成了明显的低级错误!音乐内行一看就能看出诸多破绽。”丹羽说,“出版社剥夺了我的著作权和修改权,真是没办法了,我才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丹羽表示,她现在已经找了律师,将律师函发给了出版社,看对方如何解决,如果情非得已,她就打官司,不是希望得到什么经济赔偿,只是希望能收回版权,再看看有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原本。
出版社:
删改符合《出版管理条例》
对此,长江文艺出版社是如何回应的呢?记者采访到该书编辑李潇,她告诉记者:“从5月26日签合约到8月6日新书发布,我们在赶暑期档,时间比较仓促。对于书里内容的改动,都是按照《出版管理条例》进行的,而且一直在跟她本人沟通。比如,丹羽原稿里生造的词,虽然可能表达了她自己的意思,但是会给读者造成歧义,所以我们改动了。最大的删改是在性描写上,丹羽认为这段描写正体现了她文字的中心,但是作为出版社我们必须要让它符合出版的条件,所以有所删节。”至于音乐部分的修改,李潇承认音乐编辑只是草草地看了一下,没有负到责任。而清样没有交给作者丹羽本人看,李潇解释说,因为时间太紧,要赶在8月6日北京铺货,跟丹羽商量不用看清样时,丹羽自己默认了。记者随即联系到丹羽,她否认了出版社的说法,她表示她根本就没有默认自己不用看清样的“约定”。
作家与出版社之间存在“潜规则”
青年作家、南京理工大学文学院教授黄梵告诉记者,“作家把文字都看成是自己的生命,像某些诗人,只要改一字,就跟你玩命的!可是现在,作家把书稿给出版社,被编辑随意改动,已经成为作家和出版社之间的‘潜规则’了。大多数作家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因为这种事情要花精力、花钱,我们根本耗不起,只得漠然同意。目前国内相对于作家的维权机构特别少,这就让出版社的‘霸王条约’很容易得逞。丹羽现在‘挺身而出’,为作家们做出了范例!”
见习记者 史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