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妻子偷情 急出神经病
红杏出墙引发的赔偿案
突然回家看到惊人一幕
兴化市某镇的周家,世代行船为生。周名强(化名)夫妇起先开40吨的船装煤,有了钱之后,将40吨的小船换成200吨的大船,搞砂石运输。
一晃,周名强的儿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周名强让妻子小芬留在老家照料儿子。
2004年,周名强的父母与两个儿子又合买了一条400吨的大铁船。周名强与哥哥继续在大船上当水手,周家的两个媳妇都留在老家照料各自的孩子。逢年过节,周家兄弟轮流回家,看望妻儿,送上生活费。
2005年清明节前,小芬打电话让丈夫回家时带点钱。
当时,正好货船停泊在常州卸货,周名强便从常州乘车回兴化。
为了给妻子一个惊喜,周名强没有打电话告诉妻子自己回来的消息。车到兴化时,天已经黑了。在兴化一小饭店吃过晚饭后,周名强叫了辆出租车往家中赶。半小时后,出租车就到了村里。
周名强兴冲冲直奔自己的家。
打开大门,院子里静悄悄的,可西房里却有动静。
一时间,周名强心乱如麻,束手无策。
周名强悄悄出门,喊来他的父母和二叔。
“嘭嘭嘭”,周名强的父亲推开房门。房间里,一名男子裸着上身,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拎着裤子,光脚站在地上,惊慌失措。那男子竟是本村62岁的村民温中易(化名)!周名强的妻子小芬坐在床上,里面睡着6岁的儿子。
小芬捂住脸哭起来,说温中易强奸了她。
愤怒的周名强拿起了扁担。“我下次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温中易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邻居们听到喧闹声,冲进来抢下周名强手中的扁担和板凳,周名强用绳子将温中易捆了丢在西房里。
闻讯赶来的村支书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调查后否定强奸
究竟是强奸,还是通奸,兴化警方展开了调查。
小芬说,丈夫常年在外,一年到头难得回家,温中易老早就想她的心思了。在路上遇到她,温中易的手脚很不老实。事发当晚,她和儿子正躺在床上看电视。温中易打电话到她家,要她不要关门。
“我知道他的心思,我让他不要来。可是当天晚上,他翻墙进了我家。我不肯,他就说要杀掉我儿子。我反抗不过。温中易正在强奸我时,我的丈夫正好回来了……”
但是,温中易不承认是强奸。
据调查,62岁的温中易,性格外向,喜欢与妇女开玩笑。在当地“名声不太好”。温中易有一儿一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在外地做生意,妻子在城里打工。
温中易说,他与小芬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性关系。2004年冬天的一天,小芬家的自来水龙头坏了。小芬找他帮忙,自来水龙头修好后,两人也就越轨了。后来两人时常偷情。
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后,认为温中易与小芬存在婚外性行为,不构成强奸,不予立案。
丈夫受打击患上精神病
“我相信她没有作风问题!”周名强认为妻子是被强奸的。他的精神崩溃了。
床,在他眼中成了邪恶的象征。“只要看到床,我心里就发抖。”事情过去之后,周名强仍控制不住怒火,经常砸家中的东西。
“他吃不下、喝不下、睡不着。晚上吃4颗安定也没用。”家人轮流看护着周名强,担心他有过激举动。
2005年4月14日,家人将周名强送进了扬州苏北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应激相关障碍。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周名强症状有所缓解,还需长期服药。
周名强在扬州住院时,小芬曾偷偷到医院看望周名强,但她终究不好意思见丈夫一面。
经多方治疗,周名强未痊愈,后被诊断为躁狂型精神疾病。
“我不敢想这件事,一提到这件事心里就发抖。看到人就不好意思,好像低人一等,不敢回家。担心自己控制不住,晚上睡不着,一惊一惊的……”
起诉到法院获赔1万多
2005年9月,周名强认为妻子小芬与温中易侵害了他的配偶权,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他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余元。
2005年10月,周名强与妻子小芬协议离婚。离婚后,小芬改嫁异乡。
兴化法院审理查明,两被告因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原告当场撞见,造成原告精神受到刺激这一事实,两被告并不否认。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所举病历、司法鉴定文书等,可以认定原告因受两被告行为的刺激,发生相应精神疾病的事实。两被告行为虽然不当,但与原告的人身受损无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的行为是引致原告人身损害的一个诱因。考虑原告所受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部分赔偿责任。原告的医疗费用等损失由两被告各分担5585元,原告的其他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周家对此判决不服,已于近日提起上诉。
妻子与他人偷情的场面被丈夫撞见后,承受不住打击的丈夫出现一系列精神病症状,被医疗部门诊断为躁狂型精神疾病。丈夫认为妻子与第三者侵犯了他的配偶权,是他们的孽情导致了他的病情,要求妻子与第三者赔偿他的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最近,兴化市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