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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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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2小时内必须上报
  食物中毒,2小时内必须上报

  □快报讯(通讯员 沈卫)江苏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已经颁布,预案中规定,发现食物中毒事件,2小时内必须上报,对预防、处理中毒事件中失职的人员,将追究责任。

  预案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统计处理信息或公告,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及进程。各级医疗救治机构一旦接诊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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