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
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 你准备好了吗?
法规: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目前南京全市学校门前共设置了交通标志近540块,交通信号灯100余处,其中行人过街触摸式信号灯30余处,漆划人行横道线120余处,禁止停车黄色网格线50余处。
日前交警五大队联合鼓楼区有关部门在辖区14所小学(幼儿园)门前派驻“护学岗”,在上下学时段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学生过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