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快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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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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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着装苛刻点没什么不妥
  【公民发言】

  【公民发言】

  成都诞生首本公务员“员工手册”,该手册对男女工作人员着装作了详尽规定:男员工着制服时,衣、裤口袋内不可装多余的东西,衬衣里面不可着棉毛衫、毛背心、毛衣,因寒冷需穿时,最多加一件V领羊毛衫,“皮带颜色与皮鞋颜色一致,以黑色为标准”,上班前禁吃带异味食品。

  (《华西都市报》9月5日)

  这样的规定,似乎已经有些苛刻了。但我认为,衣着得体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养。在职业场所,胡乱穿衣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在工作及公务范畴里,穿衣打扮就应该顾及他人的感受。穿着随便,比如穿吊带裙,看上去很美,但对于来此办事的百姓来说,如此穿衣打扮是对他们的不尊重,也很难让人产生信任感,甚至会让人觉得轻浮。

  在工作场所,就应该穿职业装,这在世界各国都是通行的惯例和礼仪标准。规范统一的职业装束不仅能给人以美好的感受,同时也能时时刻刻约束公务员,提醒公务员,让他们有强烈的约束意识。在我国,由于礼仪教育方面的缺乏,很多人根本不分职业装和生活装。把生活装的美套用到职业装头上,这完全是张冠李戴。随着我国国民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以及2008北京奥运会的到来,培养国民养成一种文明的职业礼仪习惯已经刻不容缓。否则在交往中会导致外国友人的误解,也不利于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树立一种良好的形象。

  公务员的形象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的面貌,因此,对公务员进行职业文明礼仪上的规范和限制,绝非厚此薄彼,更不是侵犯公务员的自由。一个城市要向现代化迈进,就离不开现代化的礼仪,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市民都能很好地理解和尊重各种各样的礼仪,特别是公务员,是一个城市的形象代表,应该做好带头作用,遵守看似苛刻的相关规定,实际上,当公务员都穿着统一规范的装束在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不仅会让百姓感到赏心悦目,也是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体现的正是一个城市不同寻常的素养。

  (徐德国 湖北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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