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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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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肺结核病人“蒸发”
  怕受歧视,看病填假姓名、假地址三成肺结核病人“蒸发”

  肺结核一旦确诊免费提供正规治疗药品

  三成病人找不到了

  南京市疾控中心慢性传染病防制科科长孙照平说,从南京市目前的防治工作情况来看,病人往往在被确诊为肺结核后,却不愿意配合治疗,怕被人知道后受到单位同事、邻居的歧视,所以在填写姓名、居住地时随意填写虚假信息。当疾控中心、社区基层医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上门追踪督导治疗时,往往被告知查无此人,导致南京市今年上半年追踪到位率只有72.1%,其余病人“人间蒸发”。

  对于肺结核病人,为了让他们得到规范的治疗,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会送药上门,但很多肺结核病人对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非常不配合,有的病人还说:“我的病我自己来,不还要你来管!”疾控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肺结核病人的回访过程中,经常遇到病人坚决否认自己是肺结核的情况。

  逃避只会害人害己

  孙照平说,肺结核病人的此种“人间蒸发”逃避行为,除了怕医护人员上门督导被人发现受到歧视以外,还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很多病人往往认为“我有病是我自己的事情和隐私,不需要别人知道”,这是不对的,也是对自己和别人健康的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传染病与其它病种不一样,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不能以是自己的隐私为由逃避社会责任。这种逃避行为不但会导致自身病情转入慢性给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而且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况且,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方法还有很多,完全可以选择其它督导治疗方法,如培训家庭督导员、到社区拿药顺便咨询、电话进行督导等。

  及时治疗就不易传染

  据介绍,肺结核如不经过正规治疗,与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同事、同学等很容易被传染,一个传染源每年可传染15—20人。

  肺结核病传染主要是在未被发现、未正规化疗之前,病人只要经过正规化疗两周左右,其传染性就会显著降低。并且,病人只要及时发现,规范、全程治疗,完全可以治愈。所以,对于肺结核病人不必恐慌害怕,更不应歧视。

  治疗药品免费提供

  南京市目前对肺结核病人的优惠政策是:一般新发现病人要求规范、全程用药6个月,非新发病人要求规范、全程用药8个月。其间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治疗抗结核化疗药品,并免费查痰、免胸片一张。

  由于有的病人对如此长的治疗期不理解,随着结核病症状的逐步消失,觉得自己的病已经治愈,不再配合治疗。实际上,病人并没有完全治愈,只是外观症状消失,体内结核杆菌并没有消除。经过一段时间的潜伏期,结核病症状又将卷土重来。这时往往会产生一个严重后果,就是病人体内结核杆菌产生了耐药性,治疗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治疗费用也明显增加,很难治愈。

  通讯员 范华锋 实习生 蒋振凤 快报记者 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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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受歧视,看病填假姓名、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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