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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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之前设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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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民工都是自愿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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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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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工都是自愿交的
  记者随后又来到查桥派出所,同样在一楼窗口也有众多民工排着长长的队伍在交费。

  一名带着孩子来交费的外来民工说,前年、去年这120元钱都是派出所里的人上门向房东收取的,但不知道今年怎么突然要我们来交了,如果不交这钱的话就缺少房屋租赁的证明,少了这张证明学校就不让报名上学。

  在派出所三楼,一名姓吴的女民警说,120元费用是按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224号文件收取的私房出租费,每个月每户按10元的标准收取,外来民工可以和房东商量,让房东出这笔费用。但她同时也承认,现在突然要让房东出这笔钱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了孩子上学,这些农民工就只好自己来交钱了。应该是属于他们自愿行为吧。”这名女民警说。

  有意思的是,记者在派出所内还看到这样一份材料,即所内上报的一份情况通报,上面写着镇里劳动保障部门因为涉嫌乱收费引起许多民工的不满,希望上级部门给予关注等内容。一位民警嘀咕说:“你说,劳动保障所收取一个月320元的费用,能起到什么样的劳动保障作用,这不是涉嫌乱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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