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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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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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飞了
  (p)“小燕子”飞来又飞走 买卖婚姻人财两空

  溧水一村民用半生积蓄给儿子娶个媳妇,谁料新娘子转眼“蒸发”。该村民一怒之下,将介绍人告上了法院,结果被法院判决驳回,落得个人财两空的结局。

  陈老汉住在溧水县爱国村,其子陈小山已年过三十,由于家境贫寒从来没有媒人登门。

  去年7月的一天,陈老汉碰到了邻村的谢建国。谢建国说可以给陈小山介绍一个云南姑娘,还保证不会中途跑走。如果介绍成功,陈老汉要支付其介绍费6500元,并给付10000元给女方。

  几天后,谢建国果然带着一个名叫“小燕子”的年轻女子带到陈老汉家中。陈老汉当场付给谢6500元酬金。此后,“小燕子”在陈老汉家居住了一个多月。陈老汉依约分两次向女方汇去6000元。就在陈老汉凑足了4000元准备汇款时,“小燕子”突然失踪了。陈老汉一怒之下将谢建国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介绍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按约履行自己的媒介义务,原告自愿给付报酬的行为,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存在故意隐瞒相关重要事实、提供了虚假情况,或与被介绍对象存在联合欺诈行为的证据,故其要求被告返还介绍费的请求,因无据可依,不予支持。法院最后判决驳回了原告陈老汉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风飞

  快报记者 马乐乐

  新娘失踪,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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