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何云 记者 丁岚)“我们公司业务繁多、待遇优厚,专招在校大学生……”无业人员姬某打着这样的幌子,专骗在校大学生钱财,近日被六合区法院判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姬某是江苏邳州农民,曾因犯诈骗罪被判过刑。2005年4月初,姬某通过六合、浦口等地的几家中介公司打出广告,假借联系家教、招人发传单等名目“招工”,并许以高工资、高福利待遇。姬某还经常煞有介事地对前来应聘的大学生进行“面试”,有时还会给他们“上课”。
4月14日下午,姬某将前来应聘的南京某高校大三学生小周带至大厂易初莲花超市门口进行“面试”。其间,姬某以“手机没电”为由,向小周借用手机,然后拿着小周的手机跑得无影无踪。一周后,姬某将某高校大四女生唐某带至浦口区一家超市门口“商谈工作事宜”。其间,姬某接了个电话,然后焦急地告诉小唐:“我母亲刚才突然被车子撞了,我要回去看一下。”并向小唐“临时借点钱”。小唐当即将身上仅有的400元钱交给了姬某,姬某自然又是一去不返。短短半年时间,姬某从急于找工作的大学生那里骗得4部手机及14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