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要娶保姆为妻,孙子上法院告;祖父要给妻子留遗产,孙子又上法院告;祖母拒绝继承丈夫遗产,孙子还是上法院告……这一连串的官司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恩怨情仇呢?
老人娶了保姆
1998年3月,40岁的丧偶妇女杨梅花带着两个孩子来到湖南省新晃县城打工,经人介绍给一位老人当保姆。
这位老人叫舒国松,原籍湖南省新晃县,一直未婚。1989年6月,时年68岁的舒国松从外地回到故乡探亲。1993年7月,舒国松在县城繁华路段购买了房子。
老人对杨梅花与孩子都很好,杨梅花十分感激。舒国松病了,杨梅花也是悉心照料。这让一直独身的舒国松非常感动。有天深夜杨梅花突患急性胰腺炎,舒国松不但将她送进医院,还出了一大笔医疗费,这让杨梅花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杨梅花决心终身照料舒国松,不久,两人开始了同居。
1999年2月中旬的一天,家里来了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舒国松介绍说:“这是孙子舒园,在外做生意。”
当天晚上,舒国松私下告诉舒园:“杨梅花人很好,我打算与她正式结婚。”爷爷的话如同一声霹雳,让舒园半天都合不拢嘴。
原来,当年舒国松临走前将亲哥哥舒明的儿子舒归收为养子。舒园是舒归的儿子。舒国松回乡后,不但出钱为舒归一家改建房屋,而且还将自己在县城的房屋的一半赠给舒归。1994年舒归去世后,舒国松将房屋加修了一层,并且曾经对舒园说过,今后自己的房屋及财产全部留给他。
从那以后,杨梅花发现舒园回家的次数勤了,舒园的妻子肖银花也丢下农活来到城里一同照顾舒国松。
1999年6月的一天,舒园找到舒国松说:“爷爷,我决定不做生意了,我与银花一同照顾你,把保姆辞了吧!”舒国松态度很坚决地说:“这不可能,她是我晚年的依靠,我准备和她结婚。我现在有她照顾,你们也就不要这样操心了。”
孙子争房产败诉
1999年9月,舒国松与杨梅花办理了结婚手续。就在这时,舒园一纸诉状将杨梅花告上了法庭。看到孙子把妻子给告了,舒国松气愤难当。趁着法院还没开庭,他来到房产局办理了属于自己所有的产权登记。然后又到县公证处,将房屋一楼的一半及第二层全部赠给杨梅花所有。
同年10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舒园提出:杨梅花与舒国松结婚可以,但是没有权利继承舒国松的财产。法庭上,杨梅花悲愤地说:“我与舒国松结婚的目的不是索取,而是报答,我表态,今后绝不与你争遗产!”
听到此话,舒国松突然说:“梅花,你现在不能这样表态!遗产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我就要当着法官的面送你一样东西。”说完,他拿出那份公证书交给了法官。
法院认为,赡养是一种法定义务,杨梅花与舒国松之间是夫妻关系,舒园没有权利阻止杨梅花行使对舒国松的照顾及今后遗产继承的权利。因此,法院判决驳回舒园的诉讼请求。
就在法院向舒园送达此判决书后的第三天,舒园又将杨梅花告上了。他诉讼的理由是,原来爷爷在加修第二层房屋后,曾经口头承诺房屋归他所有,要求法院确认舒国松的口头承诺有效,并判决确认后来舒国松所作的公证书无效。
法院认为,虽然舒国松原来曾经口头上承诺今后自己离世后房屋归舒园所有,但后来舒国松已经采用公证赠与的方式对原来自己口头作出的承诺进行了否定,因此该公证赠与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舒园又一次败诉了。
妻子要救丈夫
2003年3月中旬的一天,正吃早饭的舒国松突然感到自己的肝部剧痛难忍。当时舒园正外出做生意,心急如焚的杨梅花急忙去喊肖银花帮忙。谁知肖银花说:“他有了你就行了,还喊我干什么呢?”杨梅花只好央求邻居帮忙将舒国松抬到县医院。经诊断,舒国松竟已是肝癌晚期,同时患有食道癌。
晚上,得知消息的舒园从外地坐车回家与肖银花一同赶到医院。他情绪激动地对病房里的人说:“你们都出去,我有话要和爷爷说。”
等到杨梅花走出病房,舒园急忙在舒国松的耳边问:“爷爷,我是你孙子舒园啊,趁你现在还清醒,你赶快将家里的财产情况告诉我,千万不要落在外人之手啊!”
看到孙子大老远赶回来只是为了钱,舒国松心如刀割,面对舒园渴望的眼神,他紧闭双目,一言不发。见此情形,舒园一怒之下摔门而去。
舒园走后,舒国松悄悄告诉杨梅花:“从你的哭声里,我知道我的日子不多了,可你一定要记住,在台湾我还有一栋房子,另外,一位邹姓朋友向我借了5万美元还没还。”
杨梅花带着舒国松先后到怀化、长沙的各大医院进行治疗。钱很快用完了,舒国松的病情却日益恶化。无计可施的杨梅花只好硬着头皮向舒园夫妇借钱。哪知舒园提出:“借钱可以,但我必须知道他的财产情况。”万般无奈的杨梅花只好如实相告。舒园又变卦了:“既然他还有这些财产,你去叫他将遗嘱写好,如果我们有份,我们就出钱!”
为借救命钱,杨梅花央求舒国松将在台湾的财产明确给舒园所有。可舒国松说什么也不肯。没办法,杨梅花决定卖掉房子给丈夫治病。但由于第一层的一半不属于她,尽管房价一降再降,也无人问津。
杨梅花决定将丈夫带到台湾治疗,她来到县台办,向他们诉说了情况。台办的同志非常重视,很快替她安排了相关事宜。
2003年7月,舒国松与杨梅花回到台湾。杨梅花将台湾的房子变卖了,让舒国松住进了台北的一家有名的医院。尽管医院作了最大的努力,最终还是不能挽回舒国松的生命。
遗产宁可充公
料理完丈夫的后事,2003年11月初,杨梅花回到新晃县城。舒园夫妇迫不及待地上门追问情况。得知房子已经处理用于治病、5万美元还没收回,他们不相信,认为是杨梅花独吞了。
2003年12月,舒园又一次将杨梅花告上法庭。舒园认为,爷爷将房子加修二层前,当时自己是房屋共有人,加修二层,舒国松并没有征求共有人的意见。加修后,舒国松曾经答应过所有的房产归自己。后来,舒国松私自将房屋一层的一半及二楼全部赠给杨梅花,导致自己今后不能向二层建房。要求杨梅花拆除二楼的一半,以实现自己今后建房的权利。
为了平息纠纷和搞好关系,杨梅花作出重大让步,她自愿将一楼的两间房屋让给舒园,希望舒园夫妇不要再纠缠。
2004年8月,杨梅花突然接到了一份遗产继承通知。原来,舒国松在台的邹姓朋友从美国探亲回来后,得知舒国松已经去世,急忙凑足了借款,由于找不到舒国松家里人,就交给了舒国松生前所在的“退役官兵辅导委员会”。
杨梅花将这份通知交给舒园夫妇看,以此证明自己并没有私吞舒国松在台的遗产。谁知,舒园对杨梅花说:“你从一个身无分文的保姆几年之间得到了我爷爷的一半房产,台湾那边的房子也被你卖了,这笔钱该我们所有了。”杨梅花大声怒斥舒园:“只要你良心上过得去,这笔遗产归你们,我不要!”
舒园顿时乐不可支,第二天,他就给台湾方面回信,要求继承那笔遗产。不久,台湾方面给舒园与杨梅花同时回了信。回信上注明:“因杨梅花系舒国松生前配偶,依据规定,配偶系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优先办理继承事宜。如其不办理,必须得到其放弃继承的声明,第二、第三顺序继承人方能继承遗产。如第一继承人既不办理继承手续,也不声明放弃的,此遗产作为无人继承的财产将被充公。”
见杨梅花迟迟没有动作,舒园夫妇心急如焚。但不管舒园夫妇使出什么花招,杨梅花始终坚持:“我不继承,也不声明放弃!”
2006年8月12日,杨梅花与舒园接到了限定最后期限的信函:“在2006年9月25日前,如果还未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此遗产将被充公。”
无计可施的舒园决定孤注一掷,再打一场官司,希望能够出现奇迹。
2006年8月15日,舒园又一纸诉状将杨梅花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确认杨梅花已对舒国松的遗产进行放弃。
2006年8月30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不予受理此案,驳回原告舒园的起诉。
接过法院的裁定书,杨梅花向法官表示,自己依然既不想声明放弃,也不想继承这笔遗产,一来是告慰九泉之下的舒国松,二来也让她与舒园之间少些纷争。(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