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按照下关区政府的说法,静海寺商业街项目即朝月楼地块位于静海寺《南京条约》史料陈列馆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而非紫线范围内(后者对开发建设行为的要求高于前者)。所以,有关审批手续均符合“在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然而,一系列疑点让我们不得不问:
疑问一:项目设计中有没有突破紫线的地方?
这个问题,南京市文物局在2005年8月18日发出的《关于对静海寺天妃宫商业步行街设计方案的意见》中其实已经有了答案。该意见中明确指出设计方案有突破紫线的范围的现象,即“在明城墙风光带保护规划以及市保单位文物紫线的要求上存在一些突破”。
根据记者获得的资料,南京市规划设计院2001年划定的静海寺遗址紫线范围主要是清代静海寺原址,即目前静海寺景区的西北片区,包括靠近西大门的三宿崖、《南京条约》议约处等。建设控制地带则由紫线范围向西扩展。也就是如今商业项目的主要施工地点,在大致方位上似乎与“紫线”没有多大冲突。然而,从现场不难看出,施工范围紧挨着静海寺西北片区,西面墙和南面墙外面就是工地,甚至还有一段墙面是新砌的。
疑问二:文物紫线难道要为商业项目“绕道”?
在提到“对文物紫线的要求上存在一些突破时”,文物局还有这样一句批复:“需要对文物紫线作出必要调整”。这句话是什么含义呢?南京市文物局有关人士回答记者说,因为静海寺商业街项目“在某些点上有突破文物紫线”的现象,所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向文物局、规划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对文物紫线进行调整。
说到这里我们不免又有了疑惑:紫线划定的是文物的重点保护区域,难道那么“容易”说改就改吗?根据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改善和加强保护工作的需要,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调整方案。
由此我们想问,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打了吗?有关部门批了吗?调整紫线必须履行的一系列程序做了吗?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得到明确答复。
疑问三:“建筑面积超标”改了吗?
下关区政府在通报中称,根据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静海寺商业街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经文物局组织的专家意见咨询,并先后经过文物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后才得以实施”。
那么,有关部门究竟是怎样批复的呢?文物局的批复前文已经有了表述,而南京市规划局2005年12月14日在给南京图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方案的批复中称:地上建筑面积指标超出规定要求和土地出让总平面图。我局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商业建筑面积审查;并按市土地拍卖领导小组的意见和市政府会议纪要意见最终许可的指标依据;施工图报审时我局将按照设计图纸标注的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审查,我局审定后出现实际建筑面积超出批准建筑面积的,一律调整设计方案后重新报审。
由此我们想问,建筑面积超标“超”在哪里?改过了吗?新的施工图报审了吗?此前直到9月1日通报情况时,有关部门尚未作出说明。
因为以上三点的存在,在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答复前,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有关单位仍然在按照原来的方案我行我素地开始施工。而这三点,足以构成对静海寺遗址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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