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尹海峡)昨天,南京市建委下设的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文件,对58家施工企业提出严厉批评,其中,51家施工企业被停止在南京工程建设领域承接工程的资格。
为从源头上消灭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南京市今年出台新政,要求所有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前,必须先向政府缴纳10万———100万不等的民工工资保障金,在今后出现拖欠行为时,有关部门可动用此笔款项,提前支付民工工资。如果企业不发生清欠行为,此保障金可逐年退还。
在执行的过程中,不少施工企业认为负担太重,甚至对其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在欠薪的链条中,包括政府在内的建设单位,才是真正的源头,施工企业也是受害者。并将其作为不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借口,以此推脱责任。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昨天,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正式公布了58家施工企业名单,其中,7家企业目前已经补交保障金,将在9月8日前逐步解禁。另外的51家企业,政府将通过限制其投标行为,而不让其在宁承接工程。
(51家企业名单详见www.lifenanj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