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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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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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老汉,风流事,风流代价
  风流孽债引发一场欠条官司

  老于最近(化姓)吃了一场官司,告他的不是别人,正是昔日的“老相好”。

  老于今年52岁,在南京有一家建材厂。2003年,老于在南京马群一家桑拿中心洗澡,一名女子主动凑上来,两人聊了起来。这名女子自称叫小惠(化名),两人就在桑拿中心发生了关系。随后两人互留手机号码。

  一个星期后,小惠要老于帮忙买一部手机老于照办,对方再次以身相许。又过了几天,小惠称家里遇到困难,要求老于借1500元应急。之后,两人正式成为“老相好”。当年10月份,小惠又找老于借20000元钱。小惠又反复提了很多要求。渐渐地,老于觉得小惠的胃口太大了,而且又逼着自己离婚娶她。“她说跟定我了,不然的话,就到我家闹,到厂里闹。”这下子,老于才醒悟,对方只是看上他的钱财。

  2005年5月25日,小惠冲到老于的建材厂,和老于的老婆干了一架。小惠提出了条件,“想分手可以,赔偿损失20万元。”看老于不答应,小惠就又哭又闹,还要自杀。老于说,“后来实在没有办法,就写了一张16万元的欠条,并注明分两次付清。”

  写完欠条后,老于觉得不妥,就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由于小惠已经回老家,而且也暂时没有要钱,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今年初,老于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告他的人正是小惠。对方要求老于归还“欠条”上的16万元。

  “她和我好的时候,还和另外几个人好,而且今年6月份,还因为在桑拿中心卖淫,被公安机关抓获。”老于表示,将聘请律师打官司,也决心以后将痛改前非,再也不贪一时风流了。

  快报记者 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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