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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9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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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本就该“绕过政府”
  【热点纵论】

  【热点纵论】

  台风“碧丽斯”肆虐粤北后,一场民间捐赠的热潮在珠三角兴起。绕过政府部门,直接把物资发送到灾民手中,成为今夏这次救助热潮的最大特点。民间慈善组织“天生的透明和高效”,在今年夏天的捐赠热潮中得到了应验。

  (9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

  诚如专家所言,“绕过政府部门”直接捐赠灾民既是对半官方的慈善组织的不信任,也是对受捐地方政府的不信任。毋庸置疑,一起又一起的雁过拔毛乃至私吞瓜分事件,堆积起了公众强烈的不信任感,而不信任感又耗散了公民的捐赠热情。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否就是政府慈善组织应该通过各种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从而激发公众的慈善热情呢?首先这必然是很难做到的,其次,就算做得很好,在“强政府———弱社会”模式下,也不一定会被人们理解,因为慈善说到底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而权利对“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权力必然会保持必要的警惕,这种警惕会制约或阻止他们以捐赠的方式来行使自己对个人财产的权利。这个意义上,慈善事业本身就该是“绕过政府”的。

  就慈善而言,企业可能成为捐赠者,但肯定不会以慈善组织的面目出现,因为这没有利润可图,市场没有为慈善组织预备面包;那么政府呢?政府是不适合做,是“做不好”,因为强大的权力对捐赠者权利始终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只要权力愿意,就可以随意改变捐赠者的捐赠意图,这是捐赠者所不愿看到的。通过市场得不到面包,通过政府又得不到信任,慈善组织就该应运而生,它既是“公共组织”,同时又是“非政府”的。“绕过政府”的民间直接捐赠正符合这一特征:因为它是非市场的,所以它不热衷于为其股东或老板孜孜逐利;因为它是非政府的,所以它能充分尊重和维护捐赠者权利。

  有人主张,市场经济领域能自行解决的事务由市场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可以由社会组织进行调整;社会组织也解决不了的再由政府部门干预。“绕过政府”的民间直接捐赠受到公众的肯定和欢迎,说明一向被轻视的社会的“第三域”正在勃兴。我们需要做的只能是顺应这一趋势,把圣洁而高尚的慈善事业交由民间承担。

  (舒圣祥 浙江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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