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的《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大厂旭东中学出台规定,女生不准扎辫子,统一剪短发,很多同学都对学校这一规定不满。
又是头发!近年来关于学校“禁发令”的新闻屡见报端。2004年10月28 日上午,湖北省黄石下陆区肖铺中学一名男生因反对学校让他剪去长发,竟威胁要从教学楼三楼跳下,经过老师再三做工作才没有酿成大祸;海口市第七中学初二学生小韩拒不执行“禁发令”,被学校政教处几个领导按在桌子上,强行剪掉了披肩发;惠州市某中学一名学生因上学时被校方认为是“长发”而被挡在门外,结果从家属楼楼顶跳下自杀身亡……
令人不解的是,学校为什么老是揪着学生的头发不放?据校方的解释,之所以要对学生的头发大动干戈,目的是希望统一管理,教育学生注意仪容仪表,将精力集中到学习上来,然而,手段的畸形必然导致后果的扭曲。
中学生处于青春期,有强烈的逆反心理,这个年龄的人希望得到释放心灵的自由和被关注的满足,同时他们又生长在这么一个张扬个性的年代里,就会更加注重想法的独立。而个性发型则是其中一种颇具价值张力的形体语言,尤其是女孩子,她们甚至可以为一根乱发而愁眉不展、耿耿于怀,更不要说不能留长发了。何况多长为“长”,多短为“短”,连国家都没“标准”,你校方咋能想怎样就怎样呢?
留什么样的头发,完全属于学生自己的权利,不是学校应当介入的问题,学校更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学生。然而许多学校的现实是,校方一时心血来潮或者大脑发热,一个有关学生切身利益的规定就出笼了,学生只有服从的义务,其权利空间被强行挤占,这样的教育是畸形的。
“女生剪短发”事件,再次对现行的教育理念提出了挑战。当前,全国都在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教育界也应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而不是固守以往“学校说了算”的霸王习气,更不是逆流而动“拿学生做实验品”的时代,那种“视学生为私产”的观念和做法,是该抛弃的时候了。又到开学的时候了,但愿不再看到“学校规定发型”的新闻。
(嘉宾主持 耿海军)